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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有序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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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于办实事、解难题,取得一批看得见的成效。

  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学习目录,购买和印发了263份(套)学习书籍、资料。主要从四个方面抓学习教育。一是突出学习重点。重点学习老一代领导人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本质要求。二是注重搞好结合。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典型引路与反面警示、理论学习与推动实践结合起来,通过集体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领导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开展学习交流讨论等方法,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推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召开专题学习会。召开省纪委常委班子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省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云南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四是以杨善洲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开展专题党课教育。邀请杨善洲同志事迹报告团3位成员作报告,委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集中听取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报告。

  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开通网上邮箱、公布专线电话、设置了2个意见箱,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发出征求意见函。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渠道征求意见。一是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开展理论研讨。省纪委常委班子集体到云南纪检监察学院与专家学者开展理论研讨、听取意见建议,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大学、省委党校、云南纪检监察学院7名专家学者提出22条意见建议。二是听取省纪委委员意见。在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期间,向参会的省纪委委员发出征求意见表288份,专题听取省纪委委员的意见,省纪委委员围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提出54条意见建议。三是驻村蹲点听意见。8月7日至8日,省纪委主要领导深入楚雄市紫溪彝村驻村蹲点,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同时,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州、县(市)、镇、村干部和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四是召开专题座谈会。召开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非公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座谈会,共听取意见建议53条。五是走访老领导。分别走访退出省纪委常委班子的6位省级老领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六是约谈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8月下旬至9月上旬,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分别约谈16个州(市)纪委书记、22个派驻纪检组长和派出纪工委书记,“一对一”听取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99条,为查摆问题、抓好整改提供了重要依据。

  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边学边查边改措施,针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措施,立行立改。一是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为推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由省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协调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日报》、云南网等单位,建立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大媒体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金色热线”联动播报机制,丰富了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形式和内容。二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面推进“五级联动”,即省、州(市)、县(市、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和村级监督组织通过机制联动、信息联动、办理联动,协助党委、政府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截至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351个乡镇(社区、街道)、11854个村(居)委会开通了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8217件,办结7771件。三是制定出台省纪委常委班子边学边查边改十条措施。从带头端正学风、带头减少会议文件、带头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带头规范公务接待、带头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着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狠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着力推动和促进解决“三难”(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问题、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开展四项清理(军警号牌、超标车、会员卡、公款高消费)整治活动等10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四是研究制定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起草《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干部任用体制,推动干部监督关口前移;下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通知》,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五是召开省纪委、监察厅新闻通报会。及时向社会通报边学边查边改措施落实和上半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有关情况,增强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六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梳理案件线索,健全查办案件报批工作程序,促进了查办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953件,立案1562件,结案1123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4亿元。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一是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解决“三难”问题。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督办等方式,对年初确定的20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督促省直部门和各州(市)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二是牵头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悬挂军警号牌和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联合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省公安厅等部门,坚决清理整治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和违规悬挂军警号牌问题,强化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推行“公车标识”等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共处理超标车190辆,纠正查处公车违规行为47起,处理39人。三是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四是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新建楼堂馆所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上半年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加强清退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对清理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五是全面清理各类检查评比表彰项目。按照《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会同省人社厅等部门进一步明确要求,强化监督,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3日 14:4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