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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号脉”请媒体“会诊”

深入开展教育实深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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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基层单位,听取群众建议,这便是“照镜子”发现问题的过程;带着自身的问题去学习,才能学得深刻,才能学出“洗澡治病”的信心。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黑龙江省委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一把手”——检察长徐明亲自带头,走进多个乡镇村让群众“号脉”,请来20余家中省直媒体“会诊”,并作出敞开大门随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的承诺。徐明说:“我们想通过扩大工作透明度、开放度,彰显司法进步与国家法治的权威。”

  走下去访民意

  今年7月下旬以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带领调研组,分赴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8个市(地),深入22个基层院、检察联络室、乡镇检察室等进行调研,共召开座谈会27次,广泛听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非公企业家代表对省院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65条。

  “征求意见必须多听群众声音,只有这样,问题才能找得准,才能接地气,改进作风才能有实效。”徐明如是说。

  近日,徐明一行来到佳木斯富锦市锦山镇检查室调研了解情况,与锦山镇党委、政府领导及村民代表、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一些村干部纷纷反映,“现在镇里上访告状的多,希望检察室多下乡,宣传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减少农村犯罪,引导农民有纠纷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对此,徐明表示:“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是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平台,是检察院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渠道,同时也是解决群众法律需求的最前沿阵地,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工作真正从乡镇做到村里去,从村里做到农户家里去,切实做到家、做到位。”

  接连几天,徐明带领调研组分别对牡丹江市东安区大湾村、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等地进行调研座谈。

  徐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走到基层去,让大家提意见,就是帮省院“照镜子”,对检察机关来说,解决作风问题就是解决执法作风、解决领导干部作风。省院党组有信心有决心把活动搞好,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发现问题,剖析原因,研究措施,改进作风。

  请进来听呼声

  在今年4月下旬召开的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以开放自信的态度,更加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期待和关切。

  为此,徐明专门邀请20余家中省直新闻媒体主要负责人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徐明对于如何加强和媒体联系、如何应对网络舆情、如何能让社会群众深入了解检察工作等问题进行虚心请教。

  “敏感案件不能回避,可以根据案情进展进行阶段性披露,满足社会公众对热点问题的关注心理。原本是一件克服重重困难搞下来的大要案,结果因为不及时通过媒体公布案情,反而引起社会猜疑和误解,让检察机关陷入被动,成为众矢之的。”参加座谈的媒体负责人直言不讳,现场总结归纳了11条具体建议。

  徐明表示,新闻媒体作为联系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群众愿望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宣传国家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工作日益离不开媒体,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公众对国家法治化进程、对公平正义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希望更多了解检察工作、关注检察工作。

  在征求意见期间,省检察院还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各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省院机关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征求对省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敞开门求关注

  当前,检察机关对媒体还有一些误解和担心,特别是涉及到一些案件问题时,听到“媒体”二字就非常紧张。“其实,你不去宣传、不打开这扇门,这扇门也会被人家推开。现在我们主动打开这扇门,也是给自己加压。通过舆论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推进检务公开和‘阳光检察’,不仅是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全社会的期盼。”徐明说。

  黑龙江省检察院形成的联系意见,一是保持联系、搭建沟通热线,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宣传重要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二是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既有领导层沟通渠道,又有媒体和宣传处间沟通渠道,确定媒体记者与职能部门人员日常联系沟通制度;此外,每年组织开展1至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到检察机关参观,了解检察人员工作,参与一些信访接待,列席一些听证会,及时听取媒体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媒体提出的问题。对媒体的采访要求,除规定不易公开的,予以最大程度满足和支持,包括指出检察机关问题的,也要主动接待。

  同时,徐明还提出,请媒体给检察机关当老师,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培训,提高检察机关宣传能力,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正确运用网络平台的能力。徐明说:“我们这么做绝不是炒作,更不是作秀。我们的出发点,就是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扩大工作透明度、开放度彰显司法进步,通过加强外部监督来促进内部监督,通过监督来促进公正执法,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国家法治权威,这是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让社会来监督你,首先要让社会了解你,关注你。”徐明说。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4日 09:56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