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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发展中密切党群关系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党建研究课题组 执笔人: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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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必要重温和领会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群关系的基本观点,明确认识和处理党群关系应有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责任,客观面对和清醒把握新形势下党群关系出现的新变化,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建设和发展党群关系。

  深刻认识处理党群关系的根本依据

  政党政治时代,任何政党都面临党群关系这一基本问题。对于政党而言,要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政治发展中有所建树,既需要所代表的本阶级的支持,同时也离不开占人口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的认同。因此,建立和维系良好的党群关系是政党建设的普遍性要求。所不同的是,党群之间究竟以谁为主体,直接影响着党群在社会中的定位,以及在政治建设中的关系建构。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主体的观点,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认识和处理党群关系提供了根本指导思想和根本依据,也为中国共产党人正确看待党群关系确立了基本的政治立场。从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出发看待党群关系,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人,党是接受人民群众选择、经人民群众委托、组织和支持人民群众实现自身利益的组织载体。在这样的关系中,党为人民谋利益不是向人民施以恩赐,而是人民赋予的职责所在,干部为民服务不是权力的施舍,而是价值的体现;人民不是党统治的工具,群众不是干部管制的对象,而是负责和依靠、尊重和服务的主体。这是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在党群关系上的逻辑必然。偏离了这个根本立场和要求,就颠倒了党群之间的正确关系。

  从中国革命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是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中产生、发展和壮大起来的。需要看到,执政以来,尽管党始终强调党群关系的重要性,但党内成员的理解更多地还是偏向于人民群众对于维系政权的工具价值,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认识明显缺乏甚至缺失,以至于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干部对群众强迫命令、粗暴行政而疏于沟通交流,一些党组织热衷于施舍式救济而少有对群众权利的基本尊重和保障等现象。如果说,在战争年代党群良好关系的建立与发展更多地源于艰苦、残酷环境的驱使,在和平年代和长期执政的环境条件下,则需有更加强烈的主观自觉予以支撑和保证。

  客观看待和把握党群关系的新变化

  以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显著时代特点的新形势、新环境、新任务,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党群关系也出现了诸多新的变化,突出表现在:在彼此认知上,人民群众和党员领导干部经过代际结构的变化,对双方的认识与评价均由情感型转向法理型,那种在枪林弹雨中凝结而成的生死相依、血肉相连的政治情感,执政初期对新生政权的高度信任、对新生活的热烈追求所燃起的政治激情日趋淡化,重理性、论权利、讲层级日渐突出,党组织靠政治鼓动、意识形态能量凝聚群众的成效降低;在利益关系上,社会的发展和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使群众的利益需求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个方面,不同的群众利益从单一化趋向多样化、从一致性趋向差异性,群众表达诉求和参与政治的愿望愈加强烈,党兼听和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大大增加;在相互沟通上,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以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为主导、以单位组织体系和行政手段为依托的党群联系通道,越来越难以承载快速增加的社会信息容量,干部与群众的信息传递不对称、不通畅,沟通渠道狭窄,彼此之间的隔阂日益加深。

  上述这些新变化,虽然没有改变党群关系的实质,却深深影响着党群关系的建设方式与发展趋向。毋庸讳言,面对党群关系的新变化,一些领导干部有三种不适应表现:第一种是无视党群关系的新变化,以不变应新变。一些领导干部没有看到新情况新特点所必然带来的工作方式方法的变化,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理办法,依靠执政的强势地位强迫和命令群众,这种态度和行为可能有助于某些工作一时的快速开展,但由于是以牺牲人民群众的内心认同为代价而不可能长期有效。第二种是轻视党群关系的新变化,以敷衍应新变。一些领导干部主观臆断,以自己的感受代替群众的感受,在工作中不能正视群众的现实利益需求,不愿向群众做艰苦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和合理的生活安排,导致在为民办好事的同时却被群众误解,群众与干部产生了隔阂。第三种是漠视党群关系的新变化,以对立应新变。一些领导干部看不到自身的缺陷和不足,想问题做事情,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到群众的对立面,对群众产生抵触甚至对立化的情绪。在这种情绪或态度的支配下,干部与群众之间发生的任何一个小矛盾,都容易引发大的社会事件,从而引起群众对干部群体的强烈不满,甚至敌视与对抗。

  显然,对党群关系的新变化,无视、轻视、漠视都无助于现实的关系调整与彼此的良性发展,相反,只能增加问题的发生,伤害党群关系。积极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正视党群关系的新变化,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根据新情况新要求,以新的视角看待党群关系,以新的方法和途径建设党群关系,促进党群关系在新的形势下有新的发展。

  依靠改革创新改善和发展党群关系

  新形势下党群关系出现的新变化,客观上要求党群关系无论是建设的内容,还是方式与机制都要随之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和改变。因此,改革创新就成为当今改善和发展党群关系的首要条件。

  抓住核心,协调和处理好人民群众间的各种利益关系。党群关系的本质是利益代表关系。能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利益需求,是新时期密切党群关系的核心问题。统筹协调好利益关系,充分体现党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就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核心内容。为此,一要解决发展成果的共享。利益共享不是利益平均,而是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利益需求,坚持以人为本,走科学发展之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要关注现实利益的获得。要把准脉搏,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有效解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给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有长效的实际利益。三要着眼战略全局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利益矛盾通常不是孤立存在的,其中的成因错综复杂,一个问题的解决往往要以其他诸多问题的解决为前提。因此,解决利益冲突不能只求一时的应付了事,还需站在全局的高度通盘考虑各方利益,统筹处理好各方关系。

  转换功能,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政治优势。党的基层组织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和冲突中,具有联系广、覆盖面大、平衡力强的工作优势。要把这种工作优势转化为实际的工作成效,一方面,党的基层组织要依据变化了的社会结构,积极调整自身组织体系,努力探索新的组织生长空间和新的组织架构,形成新的党的组织网络体系,全方位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党的基层组织应淡化原有的行政功能,在没有行政权力优势的组织格局下,主动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拓展它的社会公共性和公益服务性功能,贴近社会,走进群众,了解民情,关怀民意,反映民情,全心全意服务民众,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党和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改进作风,反腐倡廉,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与信任。近些年来干部作风上的脱离群众引发了很多矛盾,而漠视矛盾、久拖不决,又常常使矛盾迅速升级;加上某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群众积怨甚多,由此引发的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往往成为突发事件的导火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在领导干部中提倡认真负责的精神,注重实际,解决徒慕虚名的问题;注重实干,解决作风漂浮的问题;注重实效,解决只重形式的问题,恢复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应有的威望。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注重预防,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

  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健全党群联系的工作机制。建立良好的党群关系不仅需要有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高度的政治觉悟支撑,也需要科学有效的机制予以保障。必须看到,今天人民群众的规则意识、权利意识越来越明确,参与政治、维护自身利益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还按照传统的行政化的工作思路,一味地靠行政权力和命令面向群众,即使是为群众做好事,也难以赢得群众的认同。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健全群众表达和政治参与机制,定人定期对民意进行梳理、提炼和研究,并向有关决策部门呈交,使决策更加符合民意。改革和完善群众动员机制,将人文关怀注入其中,提高和回应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期盼。健全党群常态沟通机制,形成稳定有序的联系系统。特别要高度重视以互联网、数字电视、手机等为代表的新媒体的作用,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形成党和群众信息传递机制和有效的信息反映机制,建立舆情监测体系和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为党群之间的沟通交流打造清新健康的平台。

  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事务愿望的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都必须建立反应更加灵敏、公共管理事务更加透明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系统,在处理一些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上尤其要采取公开、民主的方式,以便让人民群众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当前社会上所发生的一切事物,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互信,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仅如此,在现代社会中,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是维护、发展党群关系,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基本依据。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必须依法行政,所有活动都要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实践证明,依法办事,照章办事,是摆脱无理纠缠、排除种种人为干扰的有效途径,也是保障党群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4日 15:58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