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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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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 动态化评创 一体化考核

绍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浙江省绍兴市以“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在全市推行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动态化评创和一体化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站所建设。近3年来,成功创建省、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先进(示范)单位58个。

  开展标准化建设。分试点示范、互学互促、统一推广三个阶段在全市推行基层站所形象、管理、服务、评价、队伍“五个统一”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站所的服务水平。从形象标识、公示形式、环境设施、仪容仪表入手,根据系统实际设置站所标志标识的种类、颜色及公示样式等统一形象标准。从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入手,形成依规有序、自我约束、互相督促的统一管理标准。从服务优质化、便利化和互动化入手,公开服务承诺,实现文明、规范、高效的统一服务标准。从明确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方法、规范结果运用入手,完善定期自评、互评和站(所)长工作点评机制,建立群众满意度调查机制,并把评价结果体现到评先奖惩和干部使用中,形成统一评价标准。从提高基层干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做好干群工作等入手,制定提升目标计划,出台配套激励措施,做到按事设岗、以岗定人,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同时,完善统一队伍建设标准。

  开展动态化评创。借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的成功做法,以诸暨市为试点,在该市334家基层站所和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的34个服务窗口中开展“创优晋级”活动。对基层站所实际工作要求实行量化考核,把基层站所的作风效能建设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等级评定先由站所对照标准自评申报,然后由所属部门考核评定,市纠风办、效能办对示范站所组织验收考评,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有违规行为受到上级查处、引发群体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发生或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站所,实行一票否决。对未达标站所,由所属部门限期整改落实,市纠风办、效能办督查整改情况。创建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实行动态调整升降,做到以评促建,不搞“终身制”。各部门对所属站所建卡立档,并指导站所制定年度“创优晋级”规划,将创建工作贯穿于站所的日常工作之中。

  开展一体化考核。按照纵向压力传递的思路,创新基层站所行风与部门“一体化”考评机制,形成了信息共享、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规定县级机关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学校、派出所、税务所、国土所、卫生院、工商所、供电所等统一纳入考核范畴。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考核机制,一旦出现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基层站所行风评议结果和排名与主管部门行风建设考核直接挂钩,占对应部门权重的10%至40%。凡基层站所被评为各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行风建设星级示范窗口”和“创新创先政风行风工作亮点”的,对其主管部门行风建设专项考核予以加分。同时,乡(镇、街道)纪(工)委根据评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将评议结果向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既反馈分值,也反馈扣分情况,通过主管部门督促基层站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纠正,解决了原来“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15: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