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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林业局:明确干部十不准 铁腕破作风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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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夏自治区林业局2名工作人员因为上班时间听音乐、玩手机被诫勉谈话,所在部门也因此受到通报批评。自治区林业局制定《机关干部十不准》,通过完善制度破陋习、树新风。

  《机关干部十不准》涉及干部作风的方方面面,包括不准奢侈浪费,用公款相互宴请、支付休闲娱乐消费;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推诿扯皮,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到基层“吃拿卡要报”;不准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缺勤、擅自离岗;不准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玩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及从事其他影响工作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准工作时间参与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不准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不准旷会、替会,违反会议纪律;不准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以及值班、执行公务时饮酒。

  自治区林业局规定,对违反《机关干部十不准》的干部,情节较轻的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执行规定不力、屡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17:41 来源:宁夏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