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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厅:强化四种意识 坚持四个最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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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环保厅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观点,牢固树立环保为民理念”作为落脚点,紧紧围绕反对“四风”,深入查找自身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党员干部的“责无旁贷、奋勇当先”的使命意识,“直面矛盾,勇于负责”的担当意识,“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勇于创新、破解难题”的创新意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开门纳谏,确保听到群众真心话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初,省环保厅就按照“干部全下去,县区全覆盖”的要求,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厅领导和处以上干部下基层“接地气”,带头查找“四风”问题。省环保厅在官方网站开设教育实践活动网页,增设网上专栏,畅通征求意见平台;同时,坚持开门听民声,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面对面座谈,分别向基层环保部门负责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服务对象、专家学者等征求意见,共梳理反映的环保问题1435条,涉及作风建设、环保业务、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多方民意的汇集,成为一面“正衣冠”的明镜。

  查摆问题,汇聚转变作风“正能量”

  针对群众反映环保行政审批程序复杂的问题,近日省环保厅经过对照有关国家环保法规检查梳理,最大限度地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能,服务企业和群众,决定取消包括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性气体排放审批、甲醇汽油推广及甲醇汽油生产资质证书的颁发认证和对甲醇汽油生产资质延续颁发的评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证审批、环保产品注册登记证审批、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证审批、非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陕备案登记等9项审批类事项,其中污染防治设施拆除、停运审批下放到县级环保部门,省、市环保部门不再审批。同时要求,各地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类、备案类事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进行变相审批。

  立行立改,环境执法坚持“四个最严格”

  省环保厅坚持从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让群众看到查找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诚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省环保厅起草了“大气污染防治五年行动计划”,对关中5市2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提出34条整改措施和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以西安为中心的城市“治污降霾”蓝天行动,把治理灰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围绕一些地区极少数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环境监察执法不严的问题,省环保厅提出要坚持最严格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格的问责,并以“渭河变清”为重点,紧紧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连续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检查。对73家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六小”予以取缔,对72家限期治理企业实行公开督办。对网络投诉、媒体曝光、群众反映较多的商洛炼锌厂血铅超标、旬阳汞锑矿区环境污染及礼泉县石潭镇罗家村85名群众反映的水污染等问题进行了查处,通过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方式,进一步推动重点环境违法问题的有效解决。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6日 13:00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