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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三项要求 回应群众关切

江苏省政府常务会确定一批重点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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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江苏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省政府党组教育实践活动一批重点整改事项,审议《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意见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从各部门、单位自报的200项近期整改事项中梳理出32项重点整改事项,涵盖了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有的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的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的是事关江苏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指示精神,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

  会议指出,政府系统整改工作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三项要求,切实落实十项关键举措;紧紧围绕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研究落实一批重点整改事项;紧紧围绕政府系统反对“四风”要求,制订落实一批细化、深化、具体化、可操作化的规章制度;紧紧围绕事关江苏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问题,明确落实一批重点调研课题。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对已经确定的重点整改事项,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突出重点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要求,集中精力打好攻坚战。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整改情况,让整改成效由群众评判。各部门、单位要继续抓好自身已明确的主要整改事项以及建章立制和课题调研,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整改落实工作,既要立足当前抓好重点事项的整改,又要着眼长远完成一批建章立制和重点调研课题。要聚焦作风建设,与时俱进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江苏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使调查研究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以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意见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方案在发展理念上体现了以人为本,在统筹协调上体现了“四化”同步,在空间布局上体现了大中小城市合理规划,并且紧扣了城乡发展一体化、产城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各地、各部门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关键,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统筹协调发展,做到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城市建设与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我省《旅游法》贯彻实施准备和旅游业发展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13:11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