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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白玛赤林主持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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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于9月27日上午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春来、赵正修、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马如龙、武金辉、赵合、维色、乐大克和秘书长段襄征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审查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2013年财政预算收支变化情况的报告》,批准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方案;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

  就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问题,白玛赤林要求:一要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以“参与决策”为途径,充分发挥代表在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中的监督主体作用;以“双岗建功”为载体,充分发挥代表在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以“代表之家”为阵地,充分发挥代表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二要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完善信息服务机制,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完善代表活动机制,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完善代表培训机制,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完善各项保障机制,激发代表政治热情。三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表率作用。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对照检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和“四风”、“两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及措施,把坚定政治立场作为自身建设的根本点,把转变工作作风作为自身建设的切入点,把积极履职尽责作为自身建设的落脚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为促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智慧和力量。

  自治区副主席董明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平,以及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和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白玛赤林还主持召开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的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8日 14:41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