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武隆县政法委获悉,近日武隆县出台《全县政法干警综合评价办法》,今后评定政法系统干警的工作业绩,不但要听取党委政府、部门领导意见,更要看群众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然后再进行综合评价。
据介绍,政法干警综合评价为每年一次定量评价,采取上下、同级互评,分类、外部测评。评价对象包括政法各部门市管干部以外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一般干警。评价内容主要围绕品德表现和履职情况进行,分别由部门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群众服务对象、当地党委政府、村居委以及被测评对象之间交叉进行测评,同时运用本单位年度考核结论,对获奖和所受处分实行加、扣分,最后得出评价对象的评价成绩。
据介绍,综合评价的结果,将报送县委、政府及组织部门,同时分别反馈给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干部管理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成绩较差或发现问题较多的干警,将有针对性地分析查找原因、约谈。(记者 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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