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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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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省级领导干部现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作如下承诺。

  一、带头不收礼不送礼。不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二、带头反对奢侈浪费。不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不使用超标准住房、办公用房及办公用品,不违反规定使用小汽车,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带头反对跑官要官。不提拔不重用跑官要官的干部,不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搞任人唯亲,不为任何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泄露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情况。

  四、带头遵守市场规则。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事项。

  五、带头管好身边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到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不允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带头改变陈规陋习。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借机敛财,坚决反对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用公款拜年、送礼。

  七、带头反对特权现象。不谋私利、不搞特权,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不为子女亲属升学、就业、晋升职务等请托打招呼谋求照顾。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30日 15:12 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