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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为纳税人服好务 把为民要求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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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贯彻税务总局更好为纳税人服务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细化措施安排。税务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系统)归纳提炼了各地服务纳税人的一些好做法。

  广泛收集纳税人意见。各省税务机关纷纷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听取纳税人意见,向纳税人发出征求意见公开信,通过税企座谈会、12366热线、网上问卷调查、专用邮箱、接访日等多种渠道,全面了解纳税人合理需求。安徽国税委托第三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纳税人民意调查,结合第三方独立调查情况,把纳税人提出的40条意见建议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逐项研究落实意见。内蒙古国税召集“营改增”代表性试点企业财务主办人员举办专题座谈,对“营改增”试点运营一个月来的情况进行“回访”。重点听取汽车融资租赁业、物流辅助服务业、技术服务业关于管理机构调整和进项税额抵扣等方面意见,明确解答纳税人提出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收入确认、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20多个问题。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浙江国税。落实福利企业、软件产品退税、研发费加计扣除、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截止今年7月底共办理各类减免税和先征后退162.97亿元,累计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1015.80亿元。福建国税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更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分类管理试点工作,优化出口退税管理,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办理退税的实际困难。山东地税联合省中小企业局就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下发通知,明确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可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请减免税备案,直接申报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让纳税人办好税、好办税天津国税。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纳税人强烈反映的“纳税辅导培训亟待加强”问题,大力推进纳税人学校建设。细分培训对象,将税收政策与征管流程调整所涉及的纳税人作为不定期培训对象;将税收基础知识、办税流程方法和纳税人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等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辅导;在教学中引入互动式培训方式,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北京国税制定办税服务厅视频监控管理办法,从技术和业务两个角度防范税企纠纷,维护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涉税投诉处理机制,力争公正、快速解决纳税人投诉。四川国税推进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一窗通办、一厅办结、一次办完”模式;实施简政放权、服务提速行动,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推进阳光审批、集中审批、网络审批和便捷审批;提升12366热线服务水平,针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菜单式税法宣传推送;做优网上办税平台,开展网上涉税查询、申报、认证、审批等业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主要涉税事宜。深圳地税以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创新税收征管方式,简并纳税征期,确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对全市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改为按季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小微企业由原来一年纳税申报12次缩减为4次。据统计,这项举措将惠及全市30万户纳税人,占深圳市营业税纳税户的80%,社会效应显著。大连地税建立“小微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确保政策直通、办税直通、人员直通。第一时间将最新税收政策通知企业,并给予详细辅导、个性化解读;按照从快从简从宽原则迅速办理各项审批事项,提供主动预约服务;采用QQ群或微信群等沟通方式,实现企业办税人员与两级纳税服务专业人员的网络直通。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30日 15: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