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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联系人民群众优势 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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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深刻理解和透彻把握习总书记关于三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是当前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力量之源。

  一、深刻认识人大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人大工作者应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提高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我国宪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必须通过一定的政权组织形式来实现、来保证。为此,宪法进一步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在其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其他国家机关赖以产生、运行和开展活动的基础。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代表人民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负有重大责任。人大是人民集中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党执政的重要载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就是保证人民权力的实现,也是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必须心里时刻装着群众,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工作是其他国家机关不可替代的,肩负着人民的重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着制定法律和保证法律实施的职责,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负有重要使命。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作为切入点,在联系人大工作实际上下功夫。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大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法制保障。

  二、发挥人大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势,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

  人大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人大工作的基础在人大代表,代表工作的成效,特别是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成效,直接影响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的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各级人大的代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明确要求:“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密切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化解消极因素。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使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省委也多次强调,建立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以及省委的部署,需要我们各级人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勇于担当、勇于突破,切实拿出明确具体的措施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通过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畅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制内有序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为推进民主、促进和谐、巩固人民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出应有的贡献。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最重要的就是要让人大代表当好人民群众意愿的代言人,既在本专业领域发挥好代言作用,也要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上发挥好代言作用,保证各阶层、各方面、各群体的群众意愿都能得到充分反映和表达。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密切程度直接关系着人大代表的代言质量,也就是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维护和发展。当前,各级人大代表之间、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仍然是代表工作的薄弱环节。一方面,群众找不到人大代表、上下级人大代表之间联系不畅;另一方面,很多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有代言积极性、有履职热情,但却往往感到无从下手,缺乏常态化的有效履职平台。

  从我省代表工作实践来看,人民群众的诉求,有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也有一些属于个别事件;有建设性意见,更多的是反映问题;有需要解释、宣传法律政策的,更多的是需要研究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政策,对包括人大机关在内的各国家机关履行职责、改进工作具有很强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其中有些人民群众的具体诉求转化为对立情绪,根源在于个别基层部门工作人员的不负责和不作为,从大量事例看,有些事情和问题完全有可能在人大代表的督促下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从而将一些矛盾解决于萌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从当前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效果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量问题是能够得到较好解决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机制、工作队伍从人大到“一府两院”都已经较为完备,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一机制、队伍的作用,实现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与建议办理机制的有效对接,是我们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推进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突破口。

  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我省改革创新进行了全面部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同样需要改革创新,需要我们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在人大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有所突破。推进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是当前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人大应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一项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人大代表履职不可或缺的基础。使人大代表通过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成为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成为化解不和谐因素、缓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成为促进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哨。通过人大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各项工作更能代表民意、更能关注民生、更能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三、全面推进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不断提高人大践行群众路线实效

  人大代表来源于人民群众,植根于人民群众,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我省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在全省已经普遍展开,一些县区开展得很好,有很多好经验、好做法;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同时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后所提问题的处理、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激励机制等也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规范。因此,要努力建立起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联系下级人大代表、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机制。

  抓住关键环节,畅通群众意愿反映渠道。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必须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的联系,应采取多种措施让选民知道有事可以找人大代表,并且能够找得到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如我省有些县区把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的照片、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在原选区街道、社区、乡镇、村屯固定公开场所向选民公布;多数县区在街道、乡镇、社区确定固定场所、固定时间安排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畅通了群众意愿反映渠道。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其联系人民群众的主要任务应是联系原选举单位一定数量或一定区域的人大代表,通过层层向下的固定联系,形成网络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传达渠道的畅通。为了促进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和下级人大代表的联系,还可以安排其参加下级人大代表小组。同时,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也应直接联系人民群众,一方面重点联系所在单位和本系统的人民群众、居住地的人民群众,另一方面定期参加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活动。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过程中收集到问题的处理,直接关系到联系群众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逐步建立起对这些问题的分级反映、处理、落实、反馈机制。需要本级国家机关研究处理的问题,人大代表可以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上级国家机关处理的问题可以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转交上级国家机关处理,或者可以征求上级人大代表意见后由其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机制应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合力,保证相关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人民群众反馈。

  切实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应按照党的十八大 “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的要求,完善代表工作机构设置,加强代表工作力量。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承担着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具体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认真研究、指导好乡镇、街道人大机构的工作和队伍建设。目前,我省已经普遍完成了“代表之家”建设,应将“代表之家”作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接待选民的集体工作场所。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代表之家”一般要建立在街道、乡镇、社区和村委会办公场所,在百姓中间,与群众为邻,长期固定;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代表之家”设立地点也应便于开展活动、联系人民群众,可以设立在街道、乡镇、社区办公场所,也可设立在人大代表工作单位等其他场所;各级人大代表实行混合编组的,也可以共同建立“代表之家”。人大代表所在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给予时间和其他保障。

  积极探索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监督和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完善人大代表述职制度。定期组织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积极探索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的方式。积极研究和探索通过述职对履职不合格的人大代表进行谈话、督促整改和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将本级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向本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原选举单位、人大代表所在单位等有关方面通报。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对优秀代表小组、优秀“代表之家”和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单位的表彰。应明确将联系人民群众情况作为人大代表连任的重要条件。各级人大应关心、关怀人大代表,帮助人大代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人大代表的归属感,激发其责任感、使命感。对敢于揭短、敢于碰硬、敢说真话的人大代表要积极鼓励、依法保护。新闻单位应加强对人大代表职责、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履职事迹特别是密切联系群众事迹的宣传,积极营造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通过人大代表更加紧密地联系人民群众,保证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得到坚持和落实。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30日 16:16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