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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群众工作的角色定位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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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不断焕发生机与活力、永葆先进性的力量源泉。马克思曾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关心群众利益诉求应该成为中国共产党人一个永恒的实践课题。这就要求我们正视群众利益诉求,切实提高有效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

  做群众致富的引路人。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但是,社会贫富悬殊差距很大,仍有部分群众或因自身条件限制、或因客观原因所致,还没有实现小康。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们应当千方百计帮助这部分群众,为他们创造发家致富的条件,提高他们发家致富的能力,让他们快速步入小康,而不是只采取权宜之计解决他们的暂时困难。要求党员干部不仅要向群众宣讲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地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还要做他们致富路上的引路人。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梦是国家梦、民族梦,也是个人梦。个人梦包括每个中国人的小康梦,这就要求我们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共同富裕作为首要职责。做群众致富的引路人,彰显的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缘于此,中国共产党才与其他政党区别开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才不断取得胜利。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是党组织的一分子,都必须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做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因此,必须不断强化“群众利益高于天”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是,我们少数党员干部经不起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在个人利益面前丧失理想信念、丧失社会责任感、丧失群众观念,从而使我们党面临脱离群众的危险,作出的决策不是代表群众利益,而是代表个人利益抑或少数人的利益,以致政绩观出现较大偏离:重物质文明建设,轻精神文明建设;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重短平快项目的建设,轻时效长、见效慢的长远项目;有的甚至不尊重客观规律,超出当地财政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搞“形象工程”、“摆设工程”,结果劳民伤财,既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又损害党风政风,损害群众利益。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彰显的是做群众工作的品行。

  做群众权益的保护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改革、发展、稳定是铁三角关系,必须处理得当。“以人为本”中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它包括每个个体。在具体执政实践当中,我们不仅要保护多数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保护每个个体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片面的“发展提速”,为了片面的“多数人权益”,而轻视少数人的权益、轻视群众中个体权益的保护。特别是个体困难群众权益的保护更需要领导干部多加帮助,因为他们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和程序去维权,有时他们面对的利益冲突方还可能是相对强势的组织或机构。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决策时不能无视少数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支持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包括个体群众的维权。不能把“少数人”和“多数人”割裂开来。做群众权益的保护人,彰显的是做群众工作的情怀。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30日 19:12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