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建章立制改进作风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近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等,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据悉,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坚持即知即改、即知即行,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强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折不扣完成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和要求,常委会党组及机关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四风”问题,及时研究整改落实,把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对照征求到的423条意见建议,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剖析查摆了存在的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完善制度入手,积极开展整改落实。目前已制定和完善了12项制度规定,分别是《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学习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请假规定》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接待工作暂行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改进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进一步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的规定》。

  据悉,目前正在制定完善的制度还有《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等。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1日 15:06 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