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广西藤县太平镇:违规发放月饼被查处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记者日前从梧州市纪委获悉:今年中秋节前夕藤县太平镇有关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发放给该镇机关干部职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梧州市纪委、监察局对此事件已经进行严肃查处,决定给予太平镇党委书记马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太平镇镇长梁某、镇人大主席黄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太平镇党委、政府向藤县县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9月13日,有网民发帖举报藤县太平镇政府“巧借名目,以工会名义公款向干部发放月饼,每人3盒,每人价值估计为200元,总价估计为1万元”。这一信息受到各方高度关注,梧州市、藤县纪检监察部门随后介入调查,认为网民举报基本属实。太平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等人在中秋节前夕共同商定由政府出钱、以工会名义为80多名机关干部职工发放月饼,每人1.5公斤。9月13日月饼送至镇政府,当天已有30多人领取,但晚上即有网民举报此事。

  据了解,纪检监察部门查实之后已要求太平镇将全部月饼退回或者由干部职工按照每公斤120元价格自愿掏钱购买。

  梧州市纪委要求各级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令行禁止、不搞例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大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面执纪,决不姑息。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2日 18:57 来源:广西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