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山东济南:公用经费压缩5%用于帮扶困难企业

44个协调组“自带干粮”进驻44家困难国企 不脱困不撤离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济南市9月30日出台《关于推进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帮扶解困和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成立44个协调组“自带干粮”进驻44家困难国企摸实情、理思路、定方案,发展、救助、改革三管齐下,帮扶企业解困发展。

  济南市提出,对市国资委监管的长期停产半停产、多年亏损已资不抵债、大量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等多项费用的44家困难企业,力争到2015年底,对企业长期欠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费用基本清偿完毕,困难职工得到有效救助;多形式、多渠道依法妥善安置职工。同时,加快推进困难企业改革改制步伐,解决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使有产品、有市场的企业基本实现自我发展、良性循环,使发展无望的企业依法退出市场。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将通过实施战略重组发展一批、加快调整改造搞活一批、一次性安置职工解决一批、依法破产和政策性破产退出一批等“四个一批”政策措施,分类分批推进困难企业改革脱困。

  为此,济南市将多渠道筹资支持困难企业。采取政府扶持一块、盘活土地等存量资产一块、战略重组引进一块的方式,化解资金制约瓶颈。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帮扶解困启动铺底资金,从国有企业土地处置已实现的政府收益中选项垫付一定的帮扶解困启动铺底资金,用于企业改革改制选项安置职工,在后续国有企业土地处置收益中逐步收回,周转滚动使用,并不断增加政府收益。同时,由市财政局统筹作出安排,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中压缩5%的资金,用于企业解困和困难职工救助,连续执行3年。

  针对困难企业职工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拖欠社会保险费问题,济南市此次也提出了解决办法,即根据有关规定,从国有企业土地处置已实现的政府收益中垫付资金,清缴一次性安置职工退出企业欠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发放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免除《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欠缴职工社会保险相关滞纳金。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社会保险费,要争取政策予以核销。

  为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济南市将继续加大困难企业相关土地处置政策的落实力度,市属困难企业土地处置参照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处置政策和程序,公开征集土地熟化投资人,土地规划适用宗地规划。同时,成立企业托管服务中心,作为退出市场的无主体企业集中托管平台,承担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44个帮扶解困、改革发展协调组采取蹲点包干制度,专人专职,靠在企业,全力帮助企业改革脱困。工作人员要‘自带干粮’,不许吃请,到食堂吃饭一律交费。协调组10月中旬前全部进驻到位,一年解决问题一年撤,两年解决问题两年撤,直到完成帮扶困、改革发展任务为止。”亲自担任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帮扶解困和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的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表示。(记者 晁明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3日 09:15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