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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院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 “四心”工作法让群众顺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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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老大爷,您有什么事情?”9月16日上午11点,省法院信访办接谈员刘耀逊热情地给来访的老大爷让座后,耐心地询问,这是他一上午接待的第三名来访群众。

  来访的老大爷叫赵曰来,是滕州人。他被人打伤,打人者被判刑1年2个月。他认为判刑过轻,遂到省法院来反映情况。详细了解了案情并看了相关文书后,刘耀逊现场跟枣庄中院刑庭法官进行了沟通,让赵曰来到中院再申请复查,赵曰来感叹:“来这一趟真值得。”

  热心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询问来访事项,是省法院“四心”工作法的体现。省法院院长白泉民介绍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法院经调查发现,个别法官存有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对待群众态度麻木、冷漠;有的工作不细心,在办案中存在瑕疵,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7月份以来,省法院全面推广“四心”工作法,即“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

  “四心”看似是态度上的小问题,实则能解决大难题,再审立案庭的蔚波法官对此深有感触。今年3月份,她受理了一个申请再审的案子,经多次组织听证、调解,将心比心,辨法析理,8月份调解成功,买方一次性支付了欠款。一则长达15年的案件证明:“只有耐心倾听,细心了解案情,才能对症下药。”茌平县法院判决茌平县某乡政府偿付杨玉洪工程款,可到今年初仍未得到执行。省法院执行二庭邹永春法官受理这一案件后,靠着细心、耐心,经多次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要提高办案质量,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在实践“四心”工作法过程中,省法院审管办主任孙英认为,“四心”就是要保证当事人每个环节的诉讼权利,在每一个案件的实体、程序上都不能出现瑕疵。为此,省法院出台8个共计300多条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记者 吴允波 通讯员 李峰 肖春燕)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3日 09:19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