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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干部为民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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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群众提供法律支持,做群众的贴心人,办实事好事。”这是辉南县司法局朝阳司法所工作的一大特点,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这里的具体体现。

  朝阳镇是辉南县城所在地,外来务工者多,人员比较复杂,群众之间的矛盾时常发生。几年来,朝阳司法所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困难,把落实国家各项政策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解决群众中发生的具体纠纷,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坚持把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作为首要任务,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有效地解决了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目前,该所为群众起草见证各类协议300余份,涉及农业、调田、租地、建棚、承包经营、销售协议260余份,蔬菜采摘、购销协议40余份,新农村建设及其他涉农协议70余份。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次,协助和代表乡镇政府处理矛盾纠纷51件,组织指导全镇调解组织排查调处民间纠纷600余件。司法所直接调解和指导参与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9件。同时,与镇农经站共同编制了9类涉农合同文本,发放到合作经济组织和流通大户手中,建立了服务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佟彥 王晶)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8日 11:21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