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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形成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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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得少于10天,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不得少于15天……”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出台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构建厅党委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这项制度规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围绕深入开展以感情上亲近群众、思想上贴近群众、行动上走进群众、服务上跟进群众,蹲点联户、挂钩联段、结对联窗、帮扶联人为主要内容的“四近四联”活动。即:一是深入群众,体验一线群众工作生活、体察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二是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向广大干部职工面对面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党委、厅党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各项方针决策和工作部署,激励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凝聚群众力量。三是厅级、县处级领导每年必须深入各建设项目机构、公路养护道班、收费站、运政路政稽查执法和水上运输等一线工作现场,作为一名普通的“工地工人、养路工、收费员、运政路政执法员、水上安全员”从事交通运输最基层工作。四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解决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问题及思想上的困惑,做群众的知心人。

  该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注意了解和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与群众接触、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要轻车简行,不奢侈浪费,不扰民,不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并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

  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上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以调研蹲点日记方式,详细记录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收集和掌握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对此,厅政治部将对厅党委管理的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情况进行评估,并作为年度评议、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9日 16:50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