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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好“镜子”知“身形”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 姜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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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镜子”,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的第一项内容。我们要以党章为镜、以法为镜、以先进为镜、以群众为镜、以史为镜,在价值上保持正道、在修养上坚持正派、在作风上弘扬正气。

  以党章为镜,照出忠诚上的差距。以党章为镜,首先是对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保持忠诚,将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贯彻始终。学习党章是提高我们政治素质的一个最好的切入点,贯彻党章则是检验我们真学真用的切入点。

  以法为镜,照出正义感差距。既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也要在小事小节上保持清醒、防微杜渐。要对着党纪国法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清正廉洁,是不是对法规深怀敬畏之心,是不是做到了遵纪守法。

  以先进为镜,照出个人差距。以先进为镜,可以知不足、净心灵、提升境界。要学有所思,认识思想差距,常扫思想尘埃,做到清神醒脑、永葆先进;要学有所行,凝聚干事劲头,主动服务大局,在实现中国梦、“江西梦”中建功立业。

  以群众为镜,照出工作差距。人心如秤,量得谁轻谁重;民意似镜,照得孰贪孰廉。要常照群众这面镜子,看看自己的工作是不是符合群众期盼,是不是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是不是做到了视人民为父母、拜人民为老师、把人民当主人。

  以史为镜,照出责任差距。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自己的责任与担当,在承继历史中实现与时俱进,在放眼未来中实现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抗御风险的能力。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0日 05:58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