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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照四面“镜子” 促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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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兖矿集团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和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广大党员干部通过“照镜子”将“四风”问题照准、照全、照深,教育实践活动呈现出大事大抓、强力推进的良好态势。

  以历史为镜“励志”,凝聚科学发展力量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新文说:“群众路线是我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兖矿集团独特的政治优势和战无不胜的力量源泉。10万兖矿职工是兖矿事业的创造者,兖矿在历届班子的带领下,产业领域得到拓展,经济规模不断壮大,靠的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职工队伍。”兖矿开发建设40多年来,创出了很多辉煌业绩,具有重要的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品牌优势、资源优势、文化优势,在全省全国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集团要求党员干部以历史为镜,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增强忧患意识、把握历史规律、推动科学发展,不断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以党章为镜“铸魂”,严谨作风践行承诺 集团立足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勤照党章的“镜子”,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自身行为。集团公司班子郑重做出八项承诺: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公车配备规定和集团公司制度;二是公务活动不坐商务舱、商务座,不住五星级宾馆和高档客房;三是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四是涉及财和物的问题,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徇私情、不插手干预、不利用职权施加影响;五是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年薪规定;六是在用人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做到公平公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七是加强班子团结,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八是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杜绝他们插手或者干预集团的事务、谋取私利。

  以典型为镜“益智”,增强创先争优合力 集团通过在党员干部中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切实把“履责应该、尽责光荣、失责可耻”的责任意识融入到干部职工思想中,使遵守纪律、履职尽责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以集团公司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为契机,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向先进学习,要学有所思,认识思考差距,常扫思想尘埃,永葆先进;要学有所行,凝聚干事劲头,用身边典型教育和激励党员干部,让学习典型、争当优秀真正起到标榜示范的作用,形成鼓舞党员干部进步的精神力量,营造出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以群众为镜“修身”,务实作风取信于民 集团坚持开门搞活动,倾听民声、关注民意。7月中旬履新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新文,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希勇,先后60余次深入一线走访调研。无论在西部荒漠、黔贵葱岭,还是本部矿井,他们围绕“四风”问题,仔细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聚焦科学发展稳定大局。请群众有序参与、让群众监督评议,促进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王若林 周燕)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0日 06:19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