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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衣冠”贵在落实

吉林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单首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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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衣冠”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给全身来一次彻底的“大扫除”,真正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发现问题、找到不足,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坚决做到在价值上持守正道、在修养上坚持正派、在作风上弘扬正气,从一个个具体的毛病改起,做到立查立改;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抓起,做到立说立行,落在实际行动上。

  “正衣冠”应做到严格自律。“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正视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可怕的不是犯错,而是知错犯错、知错不改。有错必改就是提高。对照群众的需求找差距,对照党的纪律要求查问题摆不足,将良好的形象内化为端正的品行,时常反躬自省、自警、自律,真正做到品德正、行为端。

  “正衣冠”应做到言行一致。服务群众不能只挂在嘴上。一个党员干部是否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是看嘴上的功夫,而是要看实际行动。如果只说不做,或者说得多,做得少,不为民办实事,就会脱离群众,失去群众的信任。“正衣冠”的要求归根到底是要落实到日常工作里,体现在实际行动中。

  衣冠正不正,群众最有发言权。要真正做到“衣冠正”,应充分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走到群众当中去,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真正让群众话有处说、事有处办、难有处解、忧有处排,这才是“正衣冠”的关键所在。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1日 07:52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