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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钥匙”开启“阳光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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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光明日报》刊出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赵爱明一篇题为《群众路线是破解难题的“金钥匙”》的调研手记,感觉文风清新,观点朴实,通篇体现出“组织路线要走群众路线、组织工作就是群众工作”的思想,读后令人耳目一新、获益良多,为进一步了解组织工作、推动组织工作提供了一把“金钥匙”。

  长期以来,人们对组织部门总有一种“神秘感”,对组织工作有一种“陌生感”,对组工干部有一种“疏离感”。而事实上,群众最看不惯的是高高在上的机关“老爷”,最不愿意来的是冷言冷语的机关“衙门”,最不愿意听的是官话连篇的机关“八股”。正因如此,组工干部要在联系群众中接好地气,在学习群众中增长才气,在服务群众中凝聚人气。

  要以群众意见为“镜子”。任何一项工作都不能闭门造车、关门开车,组织工作也不例外。组织工作其实就是一种群众工作,无论是配班子、选干部,还是建组织、聚人才,都要紧密结合基层的实际、体现群众的需求。为此,要充分尊重群众主体的地位,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善于与群众打成一片,讲农家话、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以群众意见为镜子,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从群众最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将群众积累的宝贵经验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要以群众评议为“尺子”。组织工作的成效如何,不能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也不能孤芳自赏、自说自话。可以说,组织部门每一项工作都与群众密切相关,包括干部是否选用好了、班子是否配优配强了、基层党组织是否建强了、党员是否真正发挥作用了等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群众利益,都要请群众评判,看群众是否认可。群众满意不满意,应该成为检验组织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因此,组织部门要把评价组织工作成效的评议权交给广大群众,以群众评判作为一把尺子,用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组织工作的公信度。

  要以群众监督为“鞭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最好的“催化剂”。组工干部要顺应群众期待,满足群众需求,扩大群众民主权利,敢于把组织工作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落实好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实好群众对组织建设的话语权、建议权、决策权、评判权。要把群众的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一条鞭子,不要怕别人说,关键是要经得起别人说,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坚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有问题摆在桌面上,把操作晒在阳光下,依靠群众的力量推动组织工作上台阶。

  “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只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了解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集中广大群众的智慧力量,才能使组织工作获得滔滔不绝的“源头活水”。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就要用好群众路线这把“金钥匙”,开启组织工作的“神秘之门”,着力打造“阳光组工”新形象,不断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1日 17:2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