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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50载:扎根群众沃土,呼唤人民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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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精神,历久弥新、与时俱进,在时代的浪潮中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惊人的活力。

  一种态度,执着坚守、勇于创新,面对世事变幻既能保持核心不变又能适时有所突破、浴火重生。

  “枫桥经验”已经跨越了50个年头,这个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样本,在焕发着自己生机与活力的同时,正日益成为全国各地“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面旗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仍然是摆在各地公安机关决策者面前一张不容忽视的考卷。

  民意为先:“枫桥经验”

  50年不朽的精神品质

  百姓和,天下安。

  半个世纪以来,“枫桥经验”在推广应用中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创造出新的实践成果。回顾“枫桥经验”产生发展的历程,根本的一条就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事实也在印证着这个观点:

  1963年2月,“枫桥经验”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区枫桥派出所问世,从此成为一面50年不倒的伫立红旗。

  “‘枫桥经验’能够始终保持一棵常青树,我认为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依靠群众、尊重民意。走群众路线是我们一路走过半个世纪的力量源泉。”研究“枫桥经验”超过20年的诸暨市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陈善云这样说。

  从那时起,在“枫桥经验”的精神引领下,枫桥正在完成一次又一次的完美自我突破:

  二十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枫桥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挽救帮教失足青年的成功经验;

  十年动乱结束后,枫桥率全国之先给“四类分子”摘帽,为全国范围的拨乱反正提供了范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枫桥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再次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

  迈步新世纪,枫桥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源头化解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2003年,在纪念“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强调,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

  50年来“枫桥经验”不断发展,长盛不衰,并在社会的不断变迁中坚持和发展。

  “‘枫桥经验’的精髓就是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著名社会学家杨建华如此评价道。

  而今,孕育出“枫桥经验”的枫桥派出所虽然早已经不是1950年建所时的模样,但是民意需求却始终是引领这个派出所前进最重要的指向标。

  枫桥派出所所长傅海林告诉记者,为了尝试推行“群众警务”,枫桥派出所结合实际,将警务前移,在现有的机制上分解出3个警务站;同时,以1名民警配4名协警的比例,加大警力配置,还在28个行政村中每村设1名平安专管员,与110联动,将农村这种安全自治进一步完善做好。

  “‘枫桥经验’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是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枫桥经验’的核心和根本就是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这也是‘枫桥经验’这面旗帜高高飘扬的力量源泉。”浙江省政法委副书记、省平安办主任朱贤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化解矛盾:源头预防,主动有为让群众更满意

  “依靠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为迎接“枫桥经验”50周年,当地陈列室已经装饰一新。迈步进入,记者就看到这样一行醒目的标语,这句话被认为道出了“枫桥经验”半个世纪以来所取得成绩的一条基本经验。

  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是“枫桥经验”题中之义。在汇集大量流动人口的诸暨乃至浙江,更加凸显出将复杂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现实意义。

  “枫桥经验”传承常青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回避矛盾纠纷,而是最大限度地就地化解矛盾。

  “我们并不为存在大量的矛盾而发愁,恰恰相反,我们认为矛盾已经发生却没有得以及时化解才是最难办的事。”坐在枫桥派出所,已经成为“枫桥经验”最具代表性人物的杨光照向记者娓娓道来。

  几十年来,在枫桥,据说只要是老杨出马,几乎没有搞不定的纠纷。家常邻里、意外事故,概莫能外。

  如今,已经退休的老杨还在枫桥派出所当调解员,他的“老杨调解中心”更是深受群众喜爱。据统计,“老杨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每年调解案件达15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调解满意率达100%。

  时至今日,矛盾调解在枫桥派出所已发展成 “矛盾处理两级审核,分流处理”的模式,规定在纠纷发生的当天当时必须调查清楚,接处警责任明晰,包括分析案情、查看笔录、补充证据,然后分流。这样的模式推出1年半以来,枫桥镇没有发生一例信访案件,也没有积案,“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金字招牌依然鲜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在评价基层矛盾化解时提到:“‘枫桥经验’这样一个机制,它的解决目的不完全在于争端本身,而是在于人际关系的重构,这对于基层社会的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事实上,枫桥的经历正是浙江省近年来实施树立“大平安”理念,实施和谐促进工程的一个缩影。

  2004年,浙江省率先启动乡镇 (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建立了“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的新机制。2008年又开始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模式,整合基层资源,提供精细化服务……

  在杭州,所有的社区、村都建立了“和事老”组织,一共有2万余名“和事老”活跃在乡村社区,每年化解的矛盾纠纷在6万起以上;在宁波,全市城镇、农村、企业和外来人口居住集中地区4个层面全面创建了基层和谐促进会、和谐促进小组、和谐促进员三级网络;在衢州,自2010月3月开通“兰花热线”以来,受理居民求助及纠纷案件调处率达98%……

  民意导向型警务:警民携手共筑“平安浙江”

  2013年,浙江省公安机关建设“平安浙江”迈步第10个年头,而距“枫桥经验”提出则已经过去了整整半个世纪。

  在不同的时期,“枫桥经验”有着不同的时代内涵;在不同的地方,被推广的“枫桥经验”也有着不同的地域特点。

  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就是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而这一点恰恰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浙江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至关重要的是坚持‘枫桥经验’所蕴涵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维护治安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坚定不移地走人民治安道路。”谈及如何运用半个世纪之前的“枫桥经验”来指导平安建设,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这样告诉记者。

  如今,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已经在浙江全省扎根,“让民意领跑警务、让警务保障民生”的群众路线理念成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共识。

  群众对侵财案件意见大,浙江公安机关就强调破大案也破小案,2007年以来盗窃案件破案数逐年提高,破案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

  群众对电信和网络诈骗问题反映强烈,公安机关就迅即开展专项行动,去年全省公安机关侦破该类诈骗案件2000余起,通过与银行等部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冻结赃款1500余万元,劝阻止损1800余万元;

  针对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自行车被盗后普遍存在“破案难、追赃难”问题,公安机关积极推行防盗抢备案登记措施,将全省430万辆超标车纳入管理视线,向失主返还被盗车辆8700余辆。

  “酒驾”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公安机关周密出台以“禁酒驾”为重点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2010年以来“酒驾”拘留执行率达到99.91%,去年全省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79%和30.8%

  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12年浙江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5.93%,连续9年保持在较高水平,被公认为是全国最安全的省份之一。

  坚持群众路线:“枫桥经验”旗帜高高飘扬的永恒主题

  平安是福。化解基层矛盾、深化执法规范化,让民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枫桥经验”正历久弥新、散发着青春的激情与活力;

  群众是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建设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不断引领警务工作攀上新的高峰,“枫桥经验”正在用已经被实践证明过的历史召唤和激励着更多的前行者。

  “‘枫桥经验’走过了50年的辉煌发展,时代在变,矛盾的形式和内容都在变,但是我认为坚持用群众路线去化解矛盾朴实的感情一直没有改变。”诸暨市政法委副书记杨永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回答。

  吴嘉军,枫桥派出所副所长,同时也是个80后,当被问起有没有觉得“枫桥经验”对于时下公安工作已经不相适应的时候,他腼腆地笑了。

  “社区民警接触的多是点滴小事,重在与人沟通。刚刚调任枫桥时我也有过不理解,然而当我亲眼见到这里的老民警肯用‘铁杵磨成针’的功夫去做群众工作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枫桥经验’并不是一句空话。”吴嘉军告诉记者。

  如今,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学习“枫桥经验”来进行“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正在各地开花结果。

  在浙江湖州,当地公安机关根据“警务广场”活动中征集到的民情民意,集中开展对盗窃“三车”案件整治,被群众普遍称赞“打得准、打得狠”。

  在江苏苏州,虎丘公安分局一个同样命名为“枫桥”的派出所积极探索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平安的新举措,2012年12月被公安部命名为“一级派出所”。

  在陕西,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公安民警实现从机关下沉基层,探索了一条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群众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的新路子。

  ……

  站在“枫桥经验”50周年的历史新起点上,孟建柱在今年3月赴浙江调研时提出,要紧密结合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提炼新时期浙江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做好政法工作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做法,发挥政治优势,继承优良传统,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我们深信,这座以对“群众”的坚守、不朽理想和信念为支撑的“枫桥经验”丰碑,将会继续牢牢伫立并展现出新的时代辉煌。(记者 郭坤泽 詹肖冰 谢佳)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06:37 来源:人民公安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