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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较真碰硬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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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一把手”带头,扎实解决告状难、信访难等“老大难”问题,较真碰硬,取信于民。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高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畅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大力开展“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和“领导干部大接访”、“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一把手”带头,院领导轮流,开门接访、包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解决“告状难”问题。截至目前,高院领导接访案件167件,化解长期未结案件70件。高院机关和全区法院系统干部下基层1.2万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123件。

  高院通过与自治区19个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在草牧场土地纠纷、征地拆迁、民间借贷等问题上,定期研究通报情况,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在组织开展的反规避执行活动中,对拒不执行裁判的2176名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降低信用等级、刑事处罚等措施,使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到位率大幅度提升。

  在解决涉诉“信访难”问题中,高院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坚持统筹协调、分责受理、逐案化解、定期通报制度,采取领导带案下访和三级法院立体联动“实地会诊”的办法,重点对多年遗留的“骨头案件”及时有效予以化解。并要求各级法院把“大门口告状”当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自治区高院带头示范,坚持每天一名领导干部负责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审。对那些有理有据的案件必须伸张公平正义,不躲不推,不遗余力。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10:40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