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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是群众路线教育的活教材

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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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2013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从中看出“枫桥经验”的价值和作用,及其精神力量,其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着重要作用,更是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加深干部和群众感情的一种非常好的群众经验。

  其实,“枫桥经验”就是群众经验,也是群众路线,是干部群众创造出来的一条积极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一条良好经验。正如习近平说,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50年前的一条经验,能经久不息的传承下来,既有它的生命力,也有它的吸引力;既有群众基础,也有工作基础;既有活力,也有动力。“枫桥经验”就是探索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如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而且是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

  群众的事就是天大的事,群众的事更应该用群众去做,用群众的思维,群众的方法,群众的实践去做。群众的事让群众去做,才能做出实效,既依靠了群众,也解决了群众的问题。

  可不,当下我们一些地方,解决群众的事,似乎是想当然,拍脑袋,就拿给百姓办实事惠民生的事,也是走形式,做样子,结果一些民生的事不能惠及民生,而且是祸害了民生,百姓的实事成为了空中楼阁,根本不能结合实际,这就是没有把群众的事让群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更没有依靠群众,结果实事不能实,民生不惠民。

  “枫桥经验”是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经验,其来源于人民群众,又服务于人民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用群众的方法,群众的思维,群众的实践,走群众路线,这样的群众经验更有力,也有效果,既能化解矛盾,也能解决问题。

  “枫桥经验”是群众路线教育的活教材,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是坚持群众路线,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就是要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才能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新方法,既能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也能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19:4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