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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告诫啥

郭俊奎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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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10月11日新华网)

  习近平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告诫啥?笔者认为,50年前,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创造的“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做法,得到了毛泽东同志的肯定。今天,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们仍然要依靠群众,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看家本领。

  依靠群众才能理解群众。当前, 群众工作的主客体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群众工作对象及其利益诉求更加多样,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群众“隐私”理念和权利意识增强。在这种情况下,要化解矛盾就得深入理解群众。而要理解群众,必须依靠群众,只有相互之间设身处地的真正理解,才有实现真正的沟通。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依靠群众才能团结群众。群众既是平安建设的参与者,更是平安建设的分享者,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团结群众。因此,各地应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引导群众管理好自己的事情,采取群众普遍认可的规则、手段、方法来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真正变“唱独角戏”为“社会协同”。这样依靠群众去做群众的工作,让群众去团结更多的群众,使群众的力量真正凝聚起来,相互释疑解惑,就不愁有什么矛盾解决不了。

  依靠群众才能赢得群众。把群众发动起来就地化解矛盾,破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真正敬畏群众,是真正对群众的尊重,也是赢得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的务实之举。因此,各地应认真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坚持以民生为本,尊重民意、保障民利,从源头防范矛盾纠纷;极探索群众议事机制,将涉及群众利益事项,交给群众民主评议;积极构建由群众参与的各种矛盾调解体系,举多方之力,聚多方合力,共同化解矛盾。这样才能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19:42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