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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三查、四措、五责” 向作风顽疾“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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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肇州县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该活动自9月份开始为期九个月,通过“三查、四措、五责”,对文山会海、庸懒散浮、奢侈浪费、“三公”消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五个方面22项内容集中进行专项治理。

  实行“三查”,多剑出鞘。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肇州县成立了三个层面的监督检查组,即各单位成立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自检自纠组,实行日查;以县纪委监察局下设的十个派驻纪检监察室为单位,成立十个定点定责监察组,对所辖单位作风建设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实行定点包块查;以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党风、效能和案件室为主,成立4个县级督导检查组,按照全县行政版图中心“十字街”为界限划分为四个责任区,实行巡回抽查。活动开展以来,各定点定责监察组对所包区块督查100余次,对辖区内12名子女升学的干部进行了约谈制止;4个县级督导检查组开展集中督查33次,督查面涵盖全县14个乡镇场和100余个县直机关单位、基层站所、窗口服务单位及垂直管理部门,对公车私用,私停乱放进行检查,共排查车辆600余辆次。

  采取“四措”,频频出招。一是采取登记制。使用统一制定的检查台账登记簿,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地点以及检查情况。二是采取告知制。使用《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问题通知单》,将违纪情况即时告知当事人和其单位主管领导。三是警示约谈。县纪委监察局主管领导对违纪单位主要领导及当事人进行约谈,同时对作风建设抓的不实、本部门本单位作风问题反复发生、出现反弹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限期内整改措施不力、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四是下发《监察建议书》。对违反纪律的当事人及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做出处理决定,并责令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检查发现机关干部中存在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网络游戏等问题的有9人,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停放酒店及娱乐场所等问题2个,党员干部违规举办“满月宴”、“生日宴”各1起,下发作风建设问题通知单9份,与违纪人员及单位主要领导约谈6次,下发《监察建议书》5份。

  追究“五责”,及时落剑。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格实行“一问五责”。即追究顶风违纪当事人、单位主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定点定责监察组及负责该区域的县级督导检查组责任。通过层层落实问责制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提高各职能部门的服务和负责能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并撤销行政职务3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4人。

  据了解,肇州县纪委监察局在“十一”长假期间临时组建了两个检查组,进行不间断地明察暗访,检查中发现公车私用问题1个,成功制止“升学宴”3起,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全县作风建设明显好转。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3日 10:58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