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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市百名公务员到百村兼职“四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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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福建福清市通过安排市直机关公务员到村(社区)当好联络员、调研员、办事员、服务员,健全机关公务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着力解决好“怎么下基层”、“下基层做什么”的问题。

  科学安排,增强当好“联络员”针对性。根据基层现实情况,将全市村(社区)分为矛盾纠纷突出、集体经济较差、新农村建设先进等5种类型,通过全盘考虑市直部门工作职责和各村(社区)实际情况,科学安排478名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公务员到村(社区)担任“兼职委员”。实行“兼职委员”制度以来,市领导带头挂钩联系24个镇(街),建立54个村(社区)联系点,结对帮扶91户困难户。全市“兼职委员”与478个村(社区)实现无缝对接,每月到挂钩村(社区)时间不少于3天,参加一次以上村里集体活动或会议,召开一次村一级协调会,具体协调解决村(社区)事务,收集需提请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

  健全机制,增强当好“调研员”主动性。建立“兼职委员”民情日记制度,要求所有“兼职委员”要以全程纪实的形式记录好走访群众或召开会议具体对象、反映具体诉求、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等,让机关公务员主动下基层了解情况常态化,分析问题具体化。建立“兼职委员”重点调研课题机制,要求每年撰写一篇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调研报告,分析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瓶颈问题,根据村(社区)现有资源优势,提出具体思路和措施。

  主动作为,增强当好“办事员”实效性。“兼职委员”制度实行以来,市领导到镇街召开信访协调会65场次,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反映诉求500多个,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三级矛盾纠纷信访化解机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强化考核,增强当好“服务员”积极性。加强对“兼职委员”的年度考核,将考核内容具体细化到村集体经济、村民收入增加幅度,以及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落实情况等10项指标,考核结果作为提拔调整、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4日 15:1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