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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为什么能成为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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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桥经验”产生于一个小镇,跨越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而且成为公认的中国经验,半个世纪以后仍然具有普遍意义和持久的生命力,对建设平安中国发挥着重要示范作用。

  其直接原因,当然是党的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倡导,中央有关部门的有力指导,把“枫桥经验”树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特别是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中央两次批转枫桥经验,胡锦涛同志亲自听取了枫桥派出所的汇报,并对“枫桥经验”给予充分肯定,都对“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也对“枫桥经验”精心培育和积极推广,习近平、张德江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从经济社会转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出发,多次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

  而根本原因,则是因为“枫桥经验”是实事求是的经验,与时俱进的经验,不断拓展的经验,逐渐深化的经验,以人为本的经验。

  “枫桥经验”是实事求是的经验

  “枫桥经验”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社教运动”中。当时尽管“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已经提出,但浙江省委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求对待“四类分子”依靠群众实事求是地调查排队,表现好坏以是否守法为标准;省委派出的枫桥工作队敢于实事求是地得出“四类分子”大多数还是守法或基本守法的结论,而不是以出身和历史作为评价人的唯一标准。

  在斗争内容上,枫桥集中针对违法行为;在斗争方法上,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反对用违法手段搞武斗。对重点说理斗争对象在思想上制服后还落实了政策,解决了实际利益问题。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处置,使“枫桥经验”一开始就在实际上摆脱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维模式,纳入了依法治理的思维模式。毛泽东同志肯定“枫桥经验”,党中央批转“枫桥经验”,不仅因为它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也是为了解决阶级斗争扩大化造成的捕人、杀人过多的实际问题。一年后,党中央肯定推广“枫桥经验”已大显成效,196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捕人、杀人最少的一年,而治安情况比历年都好。

  浙江省公安厅在推广“枫桥经验”的过程中,还根据当时全省刑事案件中80%是流窜作案的客观事实,把注意力转移到社会治安上来,着眼于减少和预防犯罪。这就进一步跳出了“对敌斗争”的思路,从实际出发,离开了阶级斗争这个“纲”,并且从安置失业失学的闲散人口着手来解决问题,把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作为治本之策,取得了治安状况明显改善的实际效果。这表明正确的思想路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或减轻政治路线“左”倾造成的危害,也说明尽管当时“左”的倾向在发展,但也不是一切皆“左”。

  “文革”结束后,全国公安战线再次推广落实“枫桥经验”时,枫桥联合工作组又实事求是地肯定当地的“四类分子”在社会动乱年代都表现守法或基本守法,也没有现实危害,应该说是改造好了,遵循邓小平同志当时反复强调的“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要求,决定对已改造好的“四类分子”进行摘帽试点。

  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公开发表前夜作出的这一创举,以巨大的政治勇气突破“左”的思维定势,迅速得到上级党委部门的肯定和推广,为全国范围的拨乱反正提供了好的范例,也有力地证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端正党的政治路线提供了重要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的不断创新发展,也都是实事求是的产物。正是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实实在在地解决现实问题,使一个小镇能够走在前列,创造出中国经验。

  “枫桥经验”是与时俱进的经验

  “枫桥经验”的形成和推广,最初是为了消除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某些恶果。但在当时的大背景下,其本身所具有的深刻内涵还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枫桥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挥发动和依靠群众的优势,着眼于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迅速推进,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社会问题不断凸显,社会管理日趋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2003年绍兴市委会同省公安厅、诸暨市深入枫桥蹲点调研,又总结出五个推进,五个最大限度的工作经验,即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最大限度地畅通社情民意渠道;推进预防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创新,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就地;推进管理理念转变,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服务阵地前移。从而使新世纪的“枫桥经验”进一步突出了“社会管理重在治本”的战略思想。第二年,“枫桥经验”又融入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布局,为浙江走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列作出了新贡献。

  近年来,浙江又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任务,发展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寓管理于服务的精细化的新机制。不断研究和解决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枫桥经验”始终具有普遍意义。

  “枫桥经验”是不断拓展的经验

  从专门解决“四类分子”改造问题,到依法治理、化解矛盾、减少和预防犯罪,到创新社会管理,“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内涵拓展外延。

  特别是2004年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策部署以来,全省紧紧围绕“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贯穿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全过程,不局限于治安好、犯罪少,不是仅仅追求表面上的“不出事”,而是以战略眼光建设“大平安”,把建设平安浙江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各个方面,确定了五个“更加”的总体目标和六个“确保”的具体目标,切实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使各项建设都有助于社会和谐。着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整合各种力量资源,不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上新台阶;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坚持依法治理、民主管理,不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打造平安创建细胞工程,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从而使“枫桥经验”在加快建设全面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使“枫桥经验”能够对我国各个领域的和谐发展提供启示。

  “枫桥经验”是逐渐深化的经验

  枫桥经验从对敌斗争的经验,到保持社会稳定的经验,再到促进社会和谐的经验,其内容不断深化。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内容,把化解矛盾作为主要任务,把强化基层作为关键环节,把专群结合作为最大优势,致力于关注民情,改善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安、促进民和,创造了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的新经验,建立了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的新机制,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

  特别是近10年来,在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指导下,跳出治安抓平安,走出了一条民生为本、服务为基、和谐为贵、化解为上、依靠群众、整合资源、精细管理、重视科技的新路子,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并且使平安建设紧贴民众的日常生活,更好地为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幸福生活服务,通过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改善民生,着力创造平等发展、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明显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的满意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对社会管理的支持,为建设“平安浙江”提供了根本保证。

  “枫桥经验”和平安浙江建设的这一深刻内涵,也能对促进社会和谐提供重要启示。

  “枫桥经验”是以人为本的经验

  “枫桥经验”一开始就依靠和引导人民群众,注重人的改造和调动人的积极性。它把社教运动中对敌斗争的目标定位于“为了巩固集体经济,发展生产”,把“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在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同时,又坚持用党的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并且把改造的经验归纳为“对症下药,因人施教”、“注重教育,经常考核”、“政策兑现,给予出路”,还提出团结子女,及时摘帽,目的都是化解矛盾,调动积极性。毛泽东同志对总结“枫桥经验”的要求就是回答如何发动和依靠群众。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推广枫桥给“四类分子”摘帽的试点经验,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把一个巨大的群体从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从丰富发展“枫桥经验”到建设平安浙江,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致力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注重把政治建设与社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既把平安建设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基本责任,又不大包大揽,积极探索各个层面的民主参与,搭建富有成效的参与平台,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民间力量的作用,通过精细管理贴心服务,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受益者,又成为平安浙江的建设者,有效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认同感、主体意识和共同体意识,夯实建设平安浙江的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共建共享平安浙江。 这一切不仅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而且与这些年来不断强化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高度契合。这也是“枫桥经验”成为中国经验的根本原因之一。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4日 17:3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魏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