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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数字办案打通“任督二脉”

山东寿光刑事案件实现信息共享平台自动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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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检法司各政法部门如何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办理自动流转一直是个难题。《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在山东省寿光市采访时了解到,该市目前已经解决了这一难题。信息共享平台开通半年来,已有300余件刑事案件通过平台自动流转并办结。

  据统计,通过这一信息共享平台办理的刑事案件,审查批捕时间从原来平均5天缩短到2天,审查起诉时间从15天缩短到7天,审理判决时间则从25天缩短到17天。

  潍坊市委常委、寿光市委书记孙明亮告诉记者:“通过现代化信息整合技术,政法部门间克服重重困难,建立办案信息共享平台,实实在在地提升了办案效率,提高了办案质量,规范了办案程序,让广大老百姓尽享公正、阳光和廉洁,这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

  共享流转畅通无阻

  不久前,寿光市民刘炳杰的轿车车窗被砸,车内2500元现金被盗。警方旋即介入侦查并很快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几天后,公安机关预审科科长张志坚将立案决定书、犯罪嫌疑人供述、提请批准逮捕书等材料扫描成图像文本,然后轻点鼠标,将材料通过数据交换自动导入“寿光政法部门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

  几分钟后,寿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郭承霞登录共享平台,顺利取下这些材料,并交互到检察院内部办案信息平台进行流转。整个审批程序完结后,批准逮捕决定书又通过数据交互导入共享平台,全程仅为两天,比传统批捕一起案件的时间少了3天。

  寿光市公安局局长孙亚峤说:“一件刑事案件从公安到检察院再到法院,以前都靠干警两条腿进行流转,现在通过办案信息平台实现了数据自动流转,大大提高效率不说,最关键的是让案件办理变得非常透明。”

  据介绍,该平台由寿光检察机关承建,其他政法部门协建,于今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该平台下挂政法委、公、检、法、司5个子平台,各业务部门具备相应登录和浏览权限,界限分明。据统计,在开通后短短半年内已有300余件刑事案件实现自动流转办理。这在山东省尚属首次。

  “这好比在公检法等办案部门间开通了一条‘信息渠’,每个部门都有独立的‘信息库’,库与渠之间通过特定‘闸门’,实现信息交互和流转。”寿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成华说,“以往由于部门与部门之间办案理念的差异,使得这项工作的推进有难度。去年开始,经过协调工作,几个办案部门在理念上取得高度统一,一起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使共享平台的开通成为现实”。

  层层推进规范高效

  “一名犯罪嫌疑人从被羁押起到案件判决送进监狱服刑,整个过程,都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全程跟踪。办案人员的每个执法行为也都留下记录,随时备查。”寿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炜说。

  “你的姓名?”

  “我叫田增禄。”

  “知道为什么对你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吗?”

  “知道,因为我非法拘禁他人的事情。”

  这是记者在共享平台上查到的一份公安机关讯问笔录。笔录是一份扫描件,讯问人员、讯问时间、被讯问人签字手印清晰可见。

  据介绍,案件办理过程中,所有法律文书将自动形成数据文本,相关部门可登录平台下载并按照格式打印。平台具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功能,保证了电子文本的规范性与合法性。

  孙炜说:“以往刑事办案存在纸质档案材料流转不便、各个办案环节重复录入、办案程序难以有效监督等问题。如今,通过共享平台,上述问题迎刃而解。”

  注重透明公正阳光

  “平台设计之初就考虑到办案时效,针对可能出现的超限问题,共享平台会自动作出红、黄、绿分色警示,以有效避免这些程序违法问题的出现。”寿光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光才介绍说。

  据了解,共享平台的运用使得办案人员阅卷方式,从单部门单人阅卷,向多部门多人同时阅卷转变。不仅如此,律师也可根据不同部门提供的账号、密码,随时查阅和下载自己代理案件的相关材料。

  记者登录后还发现,共享平台深度融合物联网技术、同步录音录像以及办案回访系统,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还规范了程序、加强了监督,把办案质量评价权交与老百姓。

  孙成华说:“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该共享平台,不仅要保证流转畅通,更要保证执法办案的安全性,同时还要避免任何疏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记者 余东明 孟伟阳)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5日 09:34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