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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查处120名违反“八项规定”党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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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查处120名违反“八项规定”党政干部 一地税局副局长公车私用被免职

  福建省纪委18日发布的消息称,今年以来,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7起,处理1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

  近期,福建省纪委先后两次实名通报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其中包括福建龙岩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张桂荣使用单位公务车辆前往外省参加女儿订婚仪式;漳州市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盛明木为其子大办婚宴,收受礼金;南平市松溪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朱维龙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利用工会经费组织抽奖,变相发放福利;宁德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吴正宝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水库游泳;泉州市德化县交通运输局原纪检组长苏少波擅自驾驶单位公务车外出办私事,造成交通事故;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公款旅游等。

  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单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聚焦“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铁面执纪、坚决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主动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17:41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