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左权“大调解”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批示。

  10月18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会议指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让“枫桥经验”在三晋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今日刊登《左权“大调解”》,就是“枫桥经验”在山西的生动实践,也是向各地推荐一种新形势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范式。左权“大调解”和“枫桥经验”一样,都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矛盾就地化解;都是要求广大干部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本领;都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

  再造一个新山西任重道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必然要求。左权做得好,相信各地也能做好。

  十月的太行层林尽染,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的日子里,我们来到革命老区左权县。从县城到麻田,从铁路沿线到清漳河畔,转型跨越发展的大潮激荡着这片英雄的土地。这里社会和谐,城乡巨变,全县干部群众正在齐心协力建设新左权。

  当地干部说,建设新左权,离不开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离不开覆盖城乡的“大调解”。

  “大调解”不仅是干部口中的热词,也是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行动。10月18日,记者在左权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遇到了一位叫雷文庆的群众,他原来是调解当事人,现在已加入到调解志愿者行列。他介绍到调解中心的30多起纠纷,都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左权,像雷文庆这样的调解志愿者、信息员遍及城乡。“有纠纷先调解”“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调解”“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这些已经成为常态,左权真正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的良好局面。

  “大调解”就是贯彻群众路线,左权县学习“枫桥经验”,紧紧依靠群众,构筑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体系,开创了“大调解”新局面

  社会转型期,也是矛盾凸显期。近年来,左权县和其他地方一样,各种矛盾、各种纠纷呈快速上升趋势。比如,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财产纠纷、医患纠纷、劳务纠纷、村企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等,这些矛盾虽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处理不及时,化解不到位,很可能激化矛盾,演变为上访案件、群体性事件,甚至刑事案件。在左权就有过这样的事例,有一起邻里纠纷,发展为诉讼,一方不服判决,成为进京上访户。有一起感情纠纷,演变成绑架案件。

  新时期面临的新问题是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也是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新考验。左权县县委书记王兵说:“矛盾凸显,这是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粉饰太平,必须正确面对,积极应对。我们的总抓手就是 ‘大调解’,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人民调解员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力军,‘大调解’工作就打开局面了。”

  从2009年开始,左权县不断完善、强化和升级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根据司法局局长侯新华的全面介绍,左权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可以概括为“1234”。

  “1”就是强化人民调解这一个基础。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左权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规范了乡、村两级民调组织。

  “2”就是构筑县乡两级平台。依托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依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乡镇信访调解中心。通过这两级平台使县乡两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把矛盾纠纷导入调解渠道。

  “3”就是建立三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人民调解三级联调机制,就是将县乡村三级民调组织集中起来,到乡村调解一些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二是建立以司法调解为主导的诉讼巡回联调机制,就是将法院巡回法庭和乡镇职能站所、乡村民调组织集中起来,深入乡间村头、田间地头、农家炕头进行联合调解。三是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调机制,就是将行政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集中起来,联手调解处理信访大案要案等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4”就是打造四大方阵。即县级大调解、信访大调解、诉讼大调解和乡级大调解。

  左权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了县、乡、村对接联合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合,将司法调解的法官优势、县调委会的专业优势、行政行业部门的行业优势、乡镇调委会的桥梁优势和村级调委会的知情优势都充分发挥出来了。

  “大调解”工作体系和机制,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调解的积极性,左权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大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280多个,其中村、社区民调组织212个、乡镇民调组织11个、行业性民调组织11个、行政调解组织27个、司法调解组织8个、联动调解组织15个。共有各级各类调解员421人,其中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324人,乡镇、城区民调委调解员12人,行业性民调委调解员24人,行政调解员54人,县民调委调解员7人。

  “大调解”工作体系运转以来,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活跃在第一线,使全县矛盾纠纷处理呈现明显的“调解化”的特征。

  2009年,左权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的矛盾纠纷数量突破500件,以后逐年上升。

  今年1到9月,左权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案件1500余件,其中人民调解案件1000余件,行政调解案件200余件,司法调解案件200余件,联动调解案件100余件。

  晋中市委对左权县“大调解”工作非常重视,市委书记张璞进行过几次专题调研指导。他说,左权县“大调解”工作始终坚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从推动老区转型跨越发展着眼,从依靠人民群众入手,得到了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获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说明“大调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群众需要“大调解”,发展离不开“大调解”,在总结左权经验的基础上,晋中正在强化“大调解”工作,使之成为转型跨越发展的 “安全阀”“助推器”。

  “大调解”就是维护群众利益,左权县的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热情周到、公正廉洁的服务,同时,也为平安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在左权县“大调解”体系中,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处于龙头地位,这里聘用的是7位政法战线退下来的老同志,他们懂法律、懂政策、办事公道正派、为人诚恳热情,在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威信,是有口皆碑的“和事佬”。从2009年以来,找他们调解的人越来越多,共受理各种矛盾纠纷780件,调解消化矛盾纠纷550件,最多的时候一天办理6件。在他们工作室的墙壁上挂满了锦旗,有申请方送来的,有接受调解的双方同时送来的。

  “谈一谈心平气顺,互敬互重品德高;坐一坐重归于好,冤冤相报何时了;让一让地久天长,共同发展奔小康。”这是挂在左权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墙上的标语,是这7位老同志自己的创作。王风江是其中之一,他是从法院副院长岗位上退下来的。他说:“我在法院工作多年,现在又从事民调工作,体会比较直接。群众到法院打官司,程序复杂、时间长,还有诉讼费用,关键是打完官司不等于就解决了问题,伤和气、积怨气、不服气。调解的好处很多,群众方便,不用花钱,有时候多年的老纠纷,两个小时就达成协议了,关键是问题解决了,思想工作也做好了,看着双方满意离开,我们大家都高兴。”

  王风江讲了几个案例,很有说服力,很感人。2010年,他们接到一个10年上访案,需要调解,这是一起财产侵占纠纷。

  王风江他们走访涉案当事人90余人次,调取证人证言88份,案卷400余页,查阅税务档案、银行会计档案650余卷,行程千余公里,弄清了事情真相,在此基础上进行了9次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10年上访路就此终结,两个家庭恢复正常的生活,发自内心感谢。

  2011年8月,一石材厂发生事故,造成工人李某某死亡,其亲属与厂方就工伤死亡赔偿处理发生纠纷,尸体停放在医院不予安葬。为此村、镇、县三级民调组织启动联调机制,解庭经过三天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了62.4万元的赔偿协议,死者得以安葬。

  2011年9月28日,一位派出所所长请求县调解中心调解员到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现场调解。因为工伤赔偿纠纷,村民正在围堵高速公路施工工地,双方剑拔弩张,冲突一触即发。王风江到现场后,首先义正词严地指出阻拦施工是违法犯罪,经过他的说服,村民才陆续离开了现场。紧接着,王风江他们开展了有理有据的调解,最终使双方口服心服,达成赔偿协议。事后,双方当事人、派出所都给县调解中心送了锦旗。

  随着采访的深入,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调解工作的重要,这些群众身边的调解员、信息员,他们都是不求回报,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为社会的平安和谐做事。麻田镇调解员焦宝东说,2006年他们开始调解的时候,一年只有30多起,现在一年要调解100多起。最近他调解水电站冲毁云头底村民地的纠纷,由于工作细致,做成了一个范例,结果把久拖不决11年未解决的同类纠纷也一并调解了,群众非常满意。在永清社区,有兄弟俩因为财产纠纷,扬言要动刀了,派出所处理几次不见效果,调解员尹喜林硬是苦口婆心说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一场家庭冲突。这个社区有两户人家10年前共同购买了一处房屋,因为分不清权属,两家人闹了10年矛盾,房屋闲置了10年。今年下雨多,房屋老化,摇摇欲坠,周围邻居忧心忡忡,找到了尹喜林。尹喜林把双方叫到一起,请土地、建设等部门专业人员丈量地基、评估资产,终于达成了房产分割协议,现在,两家握手言和,新房正在修建。

  人民群众无小事。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对家庭来说都是大事,调解好了,皆大欢喜;无人调解,就是每个家庭的痛苦和灾难,甚至会酿成刑事案件。所以说调解工作不简单,那些默默无闻的调解员不容易、不得了,人民群众离不开他们。

  左权县“大调解”既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又维护社会稳定,从根本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总体利益。通过“大调解”,一批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都得到妥善处理。公安部门调解了涉及重点工程方面的村企矛盾纠纷40多起,确保了汾西煤机、金隅水泥、潞安五里堠煤业、华能左权电厂等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老区人民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去年左权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3000美元。财政总收入完成9.4亿元,财政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支出占到一般预算支出的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7638元,增长15.8%。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3236元,增长16.8%。今年1至9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4890.7元,同比增长1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完成2692.7元,同比增长19.8%,人民群众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

  左权的实践证明,抓“大调解”就是抓发展,抓民生。

  “大调解”就是创新社会管理,左权县干部群众脚踏实地,勇于探索,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形成独具特色“左权模式”

  左权县在“大调解”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两种模式,一个是 “先行调解”,一个是“集束调解”,这两个名词,他们叫得很响亮。

  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建军说,“先行调解”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就是把人民调解作为矛盾纠纷处理解决的先行程序。也就是说,当矛盾纠纷发生后,人民调解组织要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处理,或者最大限度地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和其他纠纷处理单位以委托、移送等方式转来的案件,积极启动人民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处理。“先行调解”的另一个内容是把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其他调解作为矛盾纠纷处理解决的前置环节。也就是说,矛盾纠纷当事人不论是进入行政机关请求行政裁决,还是进入法院打官司,或者是进入信访局反映问题,矛盾纠纷受理单位都会首先以调解方式进行处理解决。

  “先行调解”突出了在解决矛盾纠纷中“和为贵”的理念。有两组数字可以说明问题:

  2011年以来,县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的矛盾纠纷案件数占到调判案件总数的80%以上。

  2011年以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共受理纠纷396件,全部调解处理。

  “集束调解”就是联动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县、乡、村形成纵横交错的互动。“集束调解”有利于信息交流、快速反应,有利于集中力量调解复杂重大的纠纷。比如核桃树权收益纠纷、石材企业工伤死亡赔偿纠纷、进京上访十年纠纷、重要敏感期医患纠纷和妨碍重点工程建设纠纷、旅游开发赴省上访纠纷等都是通过“集束调解”来处理的。

  左权县“大调解”工作体系与社会网格化管理实现了有机对接,他们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共保平安、共创和谐。调解员、网格长互相支持,协同作战,形成了1+1>2的效应。

  左权县用“以案定补”的办法,建立了“大调解”激励机制。基层调解员成功调解简易纠纷,每件补助20元;成功调解一般纠纷,每件补助50元;成功调解疑难复杂纠纷,每件补助100元;成功调解重大纠纷,每件补助500元。钱不是很多,但是基层调解员体会到了党委和政府的鼓励、支持、温暖和信任,增强了责任感和荣誉感。

  左权县领导说,“以案定补”重在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群众投身到“大调解”队伍中,为建设平安左权、和谐左权、富强左权、美丽左权做出每个人的贡献。

  左权“大调解”是“枫桥经验”在太行山上生根发芽,在革命老区开花结果。左权的实践证明,“大调解”大有必要,大有可为。只有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起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建设平安山西、和谐山西、山川秀美新山西的宏伟蓝图一定能够实现。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09:40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