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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评论员:为改进作风提供良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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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发布的《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福建省委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围绕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完善作风制度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省委领导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展现了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心,拿出了实际行动,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带了好头,提供了良好示范,对我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推动发展,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意见》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集中体现在“六个坚持”上,即坚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坚持改进调研,求真务实;坚持马上就办,狠抓落实;坚持转变文风,改进会风;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

  《意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充分体现中央精神,是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重要部署的重要成果。《意见》继承和弘扬了我省“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传统和经验做法,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委的一些新要求,以及活动中收集到的有关“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对省委常委会转变作风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富有福建特色。《意见》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都是针对省委常委会和各位常委的,体现省委常委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的严格自律,突出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意见》提出的各条措施,以深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有关要求贯穿始终,着眼于密切联系和直接服务群众,重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具有具体刚性、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有好作风,才有好发展。福建发展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迫切需要优良的作风作为保障。当前,我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有序进行,《意见》发布正当其时,十分重要,为我们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树立了榜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按照“六个坚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切实改进作风,展现新的形象,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扎实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3日 13:35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