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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自揭家丑” 只为“刮骨疗伤”

——直击国资委向央企和媒体通报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检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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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下午,国务院国资委召开视频会议,向国资委机关和113家中央企业以及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通报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检查工作和相关处理情况。

  国资委党委书记强调以“自揭家丑、刮骨疗伤”的勇气,加强检查整改,正风肃纪
  
  “从这次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检查情况看,多数单位符合国家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但也确实存在发票开具不规范、报销程序不严格、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问题,同时少数人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对于这些违规违纪问题,我们绝不能容忍,更不能对社会公众提出的质疑遮遮掩掩、讳疾忌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张毅在通报会上表示,“我们要以‘自揭家丑、刮骨疗伤’的勇气,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检查整改,正风肃纪,不避重就轻、不敷衍塞责、不轻描淡写,坚决消除滋生腐败的病灶。”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主持会议,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东通报有关情况。

  记者在通报会现场获悉,在中国铁建披露2012年业务招待费8.37亿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之后,国务院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王岐山、赵洪祝等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有关指示要求,今年5月以来积极督导中国铁建对业务招待费深入核查,并由纪委书记“签字背书”报结果。在国资委督导组的督促指导下,中国铁建组织1170多名专业人员对全部36家二级公司的4250个核算单位业务招待费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方面均予以严肃处理和严格问责,通报批评5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并依纪依法作出追缴和退赔处理,对有关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中国铁建边查边改,促进了企业规范管理、降本增效。今年1至6月,中国铁建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1%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总额同比下降了20%以上。

  敢于“揭伤疤、剜腐肉”反而“健全肌体”,公开可以遏制腐败
  
  张毅指出,这次中国铁建动用1000多人,历时3个多月,查处几十人,敢于揭自己的伤疤、剜身上的腐肉,不但没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反而健全了肌体,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他强调,中央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折射出的是企业经营理念、管理水平和干部作风,要把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聚焦“四风”,深入查找问题,立行立改,坚决反对大手大脚、大吃大喝,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勤俭办企,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要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可以遏制腐败。”张毅强调,要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建设“阳光央企”的要求,提高企业运营透明度,主动公开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管理事项,逐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推进人财物等重大决策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以闻过则喜的态度、有则改之的行动,正确对待、真心欢迎、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容得下尖锐批评,听得进不同声音,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张毅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会成为一种常态。在诚恳接受监督的同时,还要善于回应社会关切——“我们必须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面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社会公众‘搞得清’、‘听得懂’、‘信得过’。”

  国资委要求推广运用“签字背书”方法,“只有责任到位,才能监督到位、落实到位”
  
  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检查过程中,从国资委纪委书记到中国铁建各级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会计师、纪委书记都在本单位报告上“签字背书”,实现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

  “在监督工作上‘签字背书’,意味着承诺和责任。实践证明,只有责任到位,才能监督到位、落实到位。我们要认真推广运用这个方法,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压力传导,形成真抓实干的工作局面。”张毅强调,国资委机关和各中央企业要把“签字背书”方法作为推动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

  在这次通报会上,国资委党委还要求央企从企业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国(境)外考察费等有关费用的标准。“公务接待要从严从简,商务接待也要节俭务实。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杜绝高消费活动、赠送贵重礼品等奢侈浪费现象。”张毅明确要求,不仅要通过这次业务招待费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存在的问题,更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要以规范业务招待费管理为切入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切实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

  ——要遵循企业发展规律,以改革创新精神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充分吸取企业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教训,深入查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体制机制制度上的原因。把强化权力制约同完善公司治理相结合,建立完善权责利相对应,决策、执行、监督规范运行、有效制衡的体制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企业改制、并购重组、重大工程建设、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境外资产、物资设备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记者 陈治治 通讯员 黄宝荣)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3日 19:0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