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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18—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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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碎“四人帮”后,揭批“四人帮”群众运动取得很大胜利,初步整顿了党和国家组织,开始了部分的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教育科学文化开始纳入正轨。党内外同志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而当时任党中央主席的华国锋却提出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继续犯了“左”的错误。

  为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华国锋的错误,重新确立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169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出席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全会一致拥护中央政治局提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全会作出了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解决了党从1957年以来未能解决好的工作重点转移问题。全会指出,在经济建设问题上,从纠正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和全党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等问题出发,必须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对陷于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对过分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须的科学教育工作。全会制定了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决心首先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搞上去。这是确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重要方针的开端。

  围绕全党工作重点转移这个中心,重新确立了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

  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邓小平提出的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和运用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指出它对于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会议恢复和发扬了党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会议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为全面进行拨乱反正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全会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否定了党的十一大沿袭“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等“左”倾错误观点。全会确立的党在新时期政治路线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进—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立即动员起来,鼓足干劲,群策群力,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进行新的长征。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全会提出了关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及其基本方针。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法,这是一场广泛而又深刻的革命。

  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正确的组织路线。全会决定,在组织上健全党规党法,建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反对接受和制造个人崇拜,加强集体领导。为此,三中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决定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9位同志为中央委员。为了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全会决定建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常务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委员。名单如下:

  第一书记:陈云

  第二书记:邓颖超

  第三书记:胡耀邦

  常务书记:黄克诚

  副书记:王鹤寿、王从吾、刘顺元、张启龙、袁任远、章蕴、郭述申、马国瑞、李一氓、魏文伯、张策

  常委(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辉之、王建安、王维刚、王鹤峰、方志纯、孔祥祯、帅孟奇、吕剑人、刘型、刘建章、刘澜波、李士英、李楚离、张子意、武新宇、周扬、周仲英、唐天际、曹瑛、曹广化、阎秀峰、韩光、傅秋涛、曾涌泉

  委员:

  马信、王大中、王文轩、王若水、王苏民、王朝文、王直哲、毛铎、文正一、平杰三、朱云谦、朱穆之、卢仁灿、刘英、刘丽英、刘敬之、刘鸣九、安建平、严东生、多吉才让、李坚、李之琏、李立功、李华生、李振海、杰尔格勒、杨心培、杨长春、杨秀山、何东昌、何廷一、何善远、阿木冬·尼牙孜、吴波、汪文风、宋诚、张中、张凯、张祺、张兆美、张承先、张瑞华、陈林、段云、范儒生、周太和、周凤鸣、郑爱平、胡德华、饶正锡、侯维煜、徐少甫、徐深吉、浦安修、殷继昌、黄荣、黄甘英、黄民伟、彭儒、曾三、蹇先任

  全会还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其中包括:关于1959年庐山会议对彭德怀等人的错误批判和错误结论、关于薄一波等61人案件、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及对邓小平1975年工作的评价等。全会认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循毛泽东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全会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制订了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由于1957年以来在经济建设中“左”倾错误不断加剧了国民经济比例的严重失调。三中全会开始觉察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指出我们必须在这几年内认真地逐步地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到综合平衡,以便为迅速地发展国民经济奠定稳固的基础。同时,提出了1979、1980年两年经济计划安排,建议国务院修改后提请明年召开的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全会深入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并同意将这两个文件发到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全会认为,目前全党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搞上去。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关系到我国政治形势的稳定。为此目的,必须首先在农村实行改革,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政治上保障他们的政治权利。在这个思想指导下,全会提出了当前加快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政治措施和经济措施。

  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全会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统一集中。在人民内部只能实行民主方法,不能采用压制、打击手段。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要保证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党的领导工作中全面地作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转变,标志着我们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从此,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开始全面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使党掌握了拨乱反正的主动权,使党的事业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14:37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