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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金融改革 服务实体经济

山东省金融办切实转变作风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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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金融办在全省金融办系统和驻鲁金融系统内连续组织召开4次座谈会,集中宣传《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详细讲解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被称为“山东金改22条”的这一意见,是根据山东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出台的。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省金融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9月23日起,由班子成员和各业务处长带队深入17市金融办及10个金融创新试点县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下一步还将根据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对金融改革和创新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更好地推动山东金融改革进程。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金融办深入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征求意见情况,深入查找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和不足。

  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省金融办集中精力加以解决。针对民间资本“两多两难”问题,在临沂、东营两市试点的基础上,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决定在全省推开民间融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针对部分小贷公司反映的在经营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准入门槛、经营区域、融资渠道等方面进行了放宽,并就加强行业监管提出了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水平。

  省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李永健说:“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始终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本质要求,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千方百计做好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服务工作,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14:55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