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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多举措保障建筑工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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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服务和保障建筑工人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政策将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纳入劳动保险统筹,让全区广大建筑工人得到真正实惠。

  今年3月起,自治区住建厅决定将全区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并最终制定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企业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统筹后,出现的资金缺口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劳保统筹机构全额补助。这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既保证了全区建筑行业用工队伍的稳定,又切实解决了建筑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公平。

  不仅如此,该政策还将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的“一险”扩大到“五险”,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解决了企业自筹资金缴纳其他“四险”资金不足和范围难以保障的问题,为全区建筑工人全部享受“五险”提供了政策和资金双保障。

  据介绍,在上述举措基础上,住建厅还采取提高补助标准、统一拨付比例、加大征收力度等措施,充分发挥劳动保险费用统筹服务和保障建筑工人权益的职能。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水平,提高了上世纪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由以往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420元,同时费用全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劳保统筹机构负担,不再由企业负担50%;将过去央企、兵团、区内、区外劳保费拨付比例各异调整为所有企业按照统一标准70%进行拨付,30%进行调剂补助;凡是拨付资金不能满足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劳保统筹机构依据缴纳社保费凭证给予全额调剂补助,保障社会保险资金需要;坚持上下联动,加强全区劳保费征收力度,今年前9个月全区劳保统筹机构收缴劳保费共计14亿元,为全区建筑职工参保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同时,住建厅还积极在劳保统筹管理方面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将企业申请劳保费报送申请资料、审核拨付、办理支取资金等手续至少需要两次以上往返和跨区企业需到乌鲁木齐办理的方式,调整为通过信息化平台直接申请办理,企业不再安排专人往返办理,减少了企业办事成本。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确保劳保费保值增值,落实好将建筑农民工纳入劳保统筹政策,扩大制度覆盖面,使广大建筑工人切实受益。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16:46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