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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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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良的纪律作风,是政法干警赢得民心和提升公信力的关键。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来,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改进作风成效的根本标准。

  在心中装着群众。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这个根本问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司法,竭诚为群众服务,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办好每一件案件、完成好每一项执法司法任务上;坚决克服特权思想,解决好执法、管理过程中态度冷漠、作风粗暴和服务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等问题。

  让工作围着群众转。积极顺应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期待,大力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对社会平安和谐的满意度;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干警作风问题,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对文明执法、警容风纪、窗口单位服务情况的专项督查;牢固树立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断提高执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的水平,以公开透明化解疑虑,以真诚维护群众利益赢得民心。

  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建立健全以人民满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使干警围着群众转、围着实际效果转。要坚持把人民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先进不先进让群众点头、满意不满意由群众认可,使之成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成为评价作风改进成效的重要依据。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7日 17:46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