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当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孙效东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和本质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其核心思想集中在“以人民为中心”上,他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努力做到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等等。这些新论述、新观点、新思想,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群众观,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内涵,是指引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思想灯塔。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广大职工是工会组织的力量之源,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是工会工作的生命线,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工作的根本宗旨。只有下基层、接地气,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当好“贴心人”,才能始终保持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植根职工群众,真情关心职工群众,真诚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当好 “娘家人”,才能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只有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作为工会维权工作的第一线信号,把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会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当好“代言人”,才能充分体现工会组织应有作为。践行“人民中心”思想,始终以职工为中心,一切依靠职工,一切为了职工,这是工会的性质特点和职能所决定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核心,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凝聚职工群众实现中国梦强大正能量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其中关于“人民”的重要论述、重大观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努力实现、维护、发展好根本利益,让职工群众充分体现主体地位、实现体面劳动和全面发展,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坚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职工群众主体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力争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是我省未来发展的根本大局,是全省包括广大职工在内各族群众的历史使命。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职工队伍的新情况新特点,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主旋律,创新调动积极性的有效途径,使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力竞相迸发。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劳动美”宣传教育,引导职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行动准则,把个人理想融入共同理想,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起来,自觉站在时代前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改革,立足岗位多做贡献,不断释放正能量。深化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加强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开展新发明、新创造活动,完善职工成才机制,培养一支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的新型劳动者大军。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自主创新、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效益的战略任务,紧扣“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计划,广泛开展“聚力小康、建功陇原”主题竞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型的劳动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搭建展示聪明才智的广阔舞台,使职工群众在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中体现人生价值、创造美好生活。大力宣传劳模事迹,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用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在推动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大业中彰显工人阶级的伟大创造力量。

  坚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在履行维权基本职责中始终突出职工群众主体地位。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要始终突出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牢固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理念,自觉践行“以职工为本,依法主动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旗帜鲜明、理直气壮代表职工群众,叫响“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口号,增强维权意识,提升维权实效,努力促进职工群众当家做主。紧盯最现实最直接最紧迫利益需求,突出维护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更加注重维护就业权利,促进更多职工实现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继续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积极推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加强对社会保障的群众性监督,促进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利。始终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落实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努力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建立健全以职代会和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优化代表结构,改进表决方式,落实职代会职权,充分发挥职代会在职工参与管理、表达意愿、实现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工会界的党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增加职工群众在各级人大、政协代表中的名额,让职工代表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体现职工当家做主的地位。积极探索非公企业推行职代会制度的有效途径,深化厂务公开,将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交由职工自己决定;将企业领导人履职的情况,交由职工民主评议;将企业改革发展的事项,交由职工审议监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

  坚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确保职工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建立规范有序、合理公正、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促进职工体面劳动和共享成果具有积极作用。要充分发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督促企业严格用工管理、履行合同义务,切实纠正不规范劳动合同、不规范用工行为。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作用,解决一些企业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收入偏低、增长缓慢,一些职工劳动强度大、安全保护不到位,部分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责任等问题,帮助职工实现体面劳动、快乐劳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完善评价标准,推广先进典型,巩固创建成果,把企业建成事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重视各种劳动争议的调处化解,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预防、预警、调处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主动反映问题,协助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适应社会建设新要求,组织和代表职工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当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工是当代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思想,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农民工实现同工同酬、同工同权,共享发展成果,尽快融入城市。

  坚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中强化服务职工群众体系建设。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更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始终坚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切实做到从职工群众中来,到职工群众中去,当好职工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和最可信赖的“娘家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职工,接地气、察实情、听民意,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依靠职工办工会、办好工会为职工,不断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增进对职工群众的感情;下移重心,加强服务,面对面交流、心贴心交友、实打实办事,努力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着眼于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需求,努力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在做大做优送温暖、困难帮扶、金秋助学、法律援助、医疗互助等工作品牌的同时,不断提供更多更高水平的精神性、发展性服务。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把经常性服务与项目式、订单式服务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和有效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站点建设,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融入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职工群众长效机制,深化“进企业、访职工、办实事、促发展”活动,总结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创新服务理念,做强服务品牌,做实服务工作,实打实为职工群众解难事、做好事。

  总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我们一定要立足工会的性质、特点和职能,增强大局意识,牢记宗旨观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作风,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以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饱满热情,以富有群众特色和成效的扎实工作,以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突出业绩赢得信赖和拥护,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谱写中国梦的甘肃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8日 13:29 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