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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作实践体现群众路线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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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贯彻和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所形成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工作方法。几十年来,我们党就是靠着这一方法,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次又一次胜利。为了把群众路线这一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党中央审时度势地在全党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对群众路线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贯彻群众路线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四风”问题得到明显改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来到田间地头与群众拉家常、干农活,深入到乡村街道了解民生、体察民情,得到广大群众的赞同。

  然而,坚持群众路线仅仅做到这些是远远不够的。从哲学意义上讲,群众路线深刻地、全面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实质,是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再回到实践,由感性上升到理性,再由理性更深刻地抓住感性的循环往复过程。也就是毛泽东所说的:“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把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结合起来。因为,没有一般的普遍号召,就不能动员广大群众行动起来;而只有一般号召,不找一个地区或单位具体地直接地组织和从事所号召的工作,就无法检验一般号召是否正确,也无法充实号召的内容和用最具有说服力的生动事例去动员群众响应号召,就有使一般号召落空的危险。

  坚持群众路线,还要把领导干部的活动与群众的活动结合起来。在任何工作中,如果只有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而无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便将成为少数人的空忙;但如果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无有力的领导干部去恰当地组织群众的积极性,则群众的积极性既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和提高到更高的程度。

  领导干部深入群众,只是做了到群众中去、从认识到实践的第一步,这是最基础的工作。要把群众路线进行到底,还必须做好下一步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的工作,切实清除远离群众的官僚主义、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摆花架子的形式主义,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使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而只有在工作实践中体现群众路线,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深入群众的基础上,注重将了解到的个别情况和群众的具体意见,充实到各项号召和政策举措中去,再把这些号召和政策举措拿到个别的具体地区去付诸实践,进一步做好从感性到理性、从实践到认识的工作。只有这样,我们的各项号召和政策举措才能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更好地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中国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8日 13:31 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