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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转职能抓主业 改作风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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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近两个月发出6份监察建议书;近一轮巡视发现各类问题150个,根据线索立案查处1名副厅级、4名县处级、8名科级干部;加大重大案件查办力度,7月份以来立案调查4起厅级干部案件;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7起,处理120人,公开通报12起……

  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工作部署,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强自身的具体举措,主动对接,找准站位,突出主业,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思想先行促“三转”

  10月8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专题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要求,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集中精力抓好本职工作。”

  据悉,今年下半年以来,围绕“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福建省纪委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

  倪岳峰给委厅机关干部上党课,与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谈心;委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与各相关室干部谈心,重点阐明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新要求;省纪委向省纪委委员、委厅机关各部门和各设区市纪委传达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问题的思路和举措……通过“耳提面命”,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尽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与此同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增强大局观念、正确履行职责”大讨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章、行政监察法,进一步明晰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能和五项职责。党员干部人人谈学习体会,各个部门提出贯彻办法。通过组织学习讨论,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履职理念。

  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9月中旬,福建省纪委印发《落实中央纪委工作要求的细化措施》,围绕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准确站位,转变办案、行政监察、巡视等工作方式,倡导“马上就办”、“四下基层”,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措施,并实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突出主业站准位

  10月14日,继公开通报全省第一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后,福建省纪委再次通报了6起典型问题。今年以来,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7起,处理120人。

  按照“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要求,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回归纪检监察本职,大幅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据介绍,该省已对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或参与的204个议事协调机构梳理完毕,今后省纪委、监察厅拟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55个。

  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开展案件线索清理,落实归口管理制度,制定处置办法。今年1至9月,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群众信访举报33193件次,新立案件4187件,处分2940人,移送司法机关294人。

  转变行政监察方式,在全省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力推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和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全国首部省级机关效能建设条例——《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暂行条例》已提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可望于年内颁布施行。

  选择审批项目多、资金密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敢用、善用监察建议书这一法定手段。近两个月来,福建省监察厅先后向省直有关部门发出6份监察建议书,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察建议工作的意见》。

  立足抓早、抓小、抓及时,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实施7项谈话提醒制度,重点围绕信访、巡视、审计、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拉袖子”,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转变巡视工作方式,按照“带问题下去,找问题回来”的要求,着力发现案件线索。在近一轮对20个县(市、区)的巡视中,各巡视组共发现各类问题150个。根据巡视移交的线索,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目前已立案查处1名副厅级、4名县处级、8名科级干部。

  改进作风强自身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福建省纪委、监察厅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贯彻“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重要内容,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努力锻造一支纪检监察“铁军”。

  正人先正己。该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委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严格遵守省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班子成员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四下基层”活动的要求,分别带队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多次到委厅机关挂钩帮扶贫困县——大田县和仙游县的3个贫困村,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和脱贫问题。

  无规矩不成方圆。该省纪委、监察厅在建立健全委厅机关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抓好“立、改、废”,对委厅机关现行的66项管理制度予以全面梳理。在委厅机关实行“交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反馈制”等制度,把“马上就办”落到实处。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到的4个方面47条意见、建议实行整改任务分解,各部门立说立行、一一整改。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该省纪委、监察厅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20375名在职干部职工递交了“零持有”报告。

  此外,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还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服务,配齐配强省直派驻机构干部,并在9个县级试点单位开展整合派驻机构力量、分片管理、规范内设机构设置等方面的探索,推进县、乡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8日 17: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