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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开门以群众为镜

李妍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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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开门搞活动、开门听意见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则。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到现在,仍需继续坚持开门搞活动,敞开大门听意见,让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判,从而真正以群众为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正如中央领导同志强调的,开门搞活动,不是开小门、开侧门,也不是开一时、开一段。只有群众参与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才能真正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改进不足,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本领和能力,让群众看到实效,防止教育实践活动变成走过场。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单位,通过走下去访、坐下来听、开通热线等方式,问计群众,使教育实践活动得以扎实深入地进行。这就充分说明,只有让开门纳言成为一种常态,才能避免用简单地擦把脸代替真看病、真治疗,防止“风来声势大,雨过地皮湿”的形式主义消磨政府公信。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不是真的听了进去,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不是真的到位了,不仅要看会上怎么说,也要看会后怎么做。因此,无论是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还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都必须以群众为镜,开门听取群众意见。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梳理的意见够不够、准不准,要向群众公示;查摆的问题透不透、深不深,要向群众反馈;提出的整改措施实不实、管用不管用,要接受群众的评判。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全部过程、各个环节,都要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去充分审视,才能提高透明度、增强实效性,防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现惰性思维和懈怠心理,真正使批评与自我批评出实招、见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最终把教育实践活动体现在作风转变上、效率提高上,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0日 15:11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