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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包打天下”到“术业专攻”——黑龙江纪检监察机关加快职能转变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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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节、国庆节前后,国内各大新闻媒体接连发布了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对一系列案件、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这是该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取得实际成果的具体体现。

  明确职能定位,“做自己能做的事、做自己能做好的事”

  省政府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省工业发展与运行联席会议、省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省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以往在黑龙江,无论是哪个部门牵头的工作,都习惯性地把纪检监察机关列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名单之中。主观方面,这样安排“可以体现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客观方面,只要是其他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出面处理,久而久之,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包打天下”的局面。据统计,截至今年年初,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成立或参与其他单位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数量总计达98个。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黑龙江省按照要求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责成专人认真查阅了2003年以来的相关文件,在深入细致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从更有利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改革方案。

  按照“做自己能做的事、做自己能做好的事”的要求,参照中央纪委的做法,本着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总体原则,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从有利于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角度出发,结合本省实际,在98个议事协调机构中确定保留、继续参与26个,取消、退出72个。

  通过清理牵头成立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明确了职能定位,把不适合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其他职能部门,进而集中精力抓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

  强化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收缩战线、突出主业”

  9月28日,新闻媒体曝光了黑龙江省黑河市个别单位购买和收受“特供酒”、“内参酒”问题后,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新整合成立的党风政风监督室马上组织调查组赶赴黑河,会同黑河市纪委、监察局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10月9日,该省纪委、监察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结果的通报,便出现在各大新闻媒体醒目位置。

  从今年7月开始,对照中央纪委的做法,围绕转变职能、转变方式,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意见,得到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责成省编办迅速落实。省编办特事特办,及时给予批复。随后,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机构调整、主要职能确定、领导和工作人员配备等事项,并迅速加以落实,机构和人员调整于8月2日全部到位。

  本次机构调整,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撤销原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新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原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新成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纪检监察五室、纪检监察六室;将原派驻机构工作办公室及其职能并入干部室,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本着注重预防、强化监督、严肃惩处的理念,在明确合并和增设部门职能的基础上,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进一步理顺了委厅机关各部门职能定位,要求各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进行认真梳理,收拢五指、握紧拳头,理清职责、突出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强化监督和“再监督”。

  该省纪委、监察厅还对6个纪检监察室的管辖范围和查办重点作出调整,在机构、人员编制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调整、充实,选配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调整后的部门领导;办案人员由33人增加到44人,进一步强化了办案力量。

  移交“越位”职能,解决“纪委无所不在、无所不能”问题

  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和管理……以往一些本不属于纪检监察“主业”的工作,结果却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是“唱主角”。这样一来,既牵扯了纪检监察机关“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的精力,而且事实证明种种“副业”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更多时候,纪检监察机关参与陌生领域的工作,往往只起到摆设、“牌位”作用,对工作程序以外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并不能从深层次进行有实质意义的监督检查。不出问题“一好百好”,出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首当其冲”。一句“纪委全程都参与监督”,成为一些腐败分子、腐败行为的“挡箭牌”。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将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整体交给省直属党政机关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将工作重点转向监督查处绩效管理中的违反纪律和失职渎职问题,彻底解决多头、重复考核问题。

  将电子监察平台职能交由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直有关部门。行政审批监督职能移交省政府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用地招拍挂等要素市场的监督职能,分别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监察机关主要对职能部门和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应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不能代替政府来行使管理职能的要求,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监督”的原则,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对原来所承担的、属于有关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一些工作项目进行了彻底剥离,正式交还给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不再参与具体工作。

  移交“越位”职能后,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种好责任田”,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各种渠道发现的问题快速查处,强化对各级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的督促问责……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副巡视员于胜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秘书长邓晓军,密山市委书记王吉利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并通报……通过加快职能转变,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收缩了战线,突出了主业,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评论:

挽弓当挽强 用箭当用长
陈治治

  “永远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打虎”连连告捷,“拍蝇”大快人心……黑龙江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自己能做的事、做自己能做好的事”,手底下见真章,成效有目共睹,给人诸多启示。

  曾经,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数不胜数——看似能“包打天下”,实际难免“拳脚无力”。而且,职能泛化导致流弊丛生: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热衷于“种别人的地”,结果是“荒了自己的田”;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然倾向“多栽花少栽刺”,何谈“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解决“大炮打蚊子”、“利剑不出鞘”等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就要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要求部署上来,主动对接中央纪委监察部一系列“三转”措施,转职能抓主业、转方式对准焦、转作风强自身。“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震慑力,不能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能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惩是为了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必须从狠抓党风建设入手,铁面执纪、铁腕问责,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日常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就反腐败斗争而言,“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就是当挽的“强弓”、当用的“长箭”。坚持打“持久战”,体现的是一种战略;而打好“歼灭战”,体现的是一种战术,是一种讲速度、讲效率、讲质量的科学作战方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掌握和善用科学方法,不停顿地打好反腐败“歼灭战”,久久为功打好反腐败“持久战”,步步为营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加快职能转变,不能“纸上谈兵”。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从改革内设机构到移交“越位”职能,体现的是“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收缩战线、突出主业”是务实,“强化监督、严肃惩处”是务实……由此观之,唯有实打实、硬碰硬,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纪检监察机关才能牢固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11:5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