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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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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红安县日前召开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会,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今年以来,该县共查处干部作风方面典型案件8件,给予党内警告以上处分5人,免职1 人,调离1人,解除聘用关系2人,相关单位在内部通报批评32人,责成写出书面检查28人。

  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红安县委出台了“两严禁、两不准”纪律规定,即严禁在职党员干部打牌赌博、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党员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期间擅自脱岗串岗。县委成立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牵头的3个干部作风巡查专班,实行专项巡查与常态化监督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普遍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这次通报的典型案例是: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袁某擅自让其妻代岗;县行政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工作人员钟某、人防办窗口工作人员张某,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人员蔡某在工作期间上网看电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黄某在接待信访人员期间,利用单位电脑玩游戏。县纪委决定,给予蔡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向县委作出深刻检讨;责成县卫生监督管理局对袁某作免职处理,县地震局、县人防办分别解除同钟某、张某的聘用关系。县纪委对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管理局、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县人防办、县地震局进行通报批评,对分管领导进行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12:1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