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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税局减少审批环节一般纳税人认定提速

原需20个工作日 现在即来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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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办理发票增量要在分局、区局、市局、办税大厅之间跑好几趟,快了也要一周时间,现在在办税大厅只要一趟就办好了。”近日,奥星制药设备(石家庄)有限公司会计拾箴亲身体验到了石家庄市国税局简化审批后带来的便捷。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国税局抓住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办税速度慢、效率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把涉税审批事项全环节、全过程集中在办税厅办理。各办税服务厅设审核审批岗,负责相关即办事项的审核审批,部分事项不需再经税务分局、职能科室、主管局长核查审批流转,全部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理。在所有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窗通办”、所有市区实现“同城通办”的基础上,努力减化办税程序,将236个业务节点简并为160个,将68项涉税审批下放至基层分局,将124项涉税业务缩减办税时限,并对36项征管资料实行电子化归档,对178张表彰实行免填单,试点推行“手机版”纳税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税时间,方便纳税人。

  据了解,优化涉税审批服务前,大部分涉税审批流程需经过办税厅、税务分局、市政策法规科、主管局长等4个部门、6个节点,整个流程一般需要10至20个工作日。优化后一般纳税人认定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增值税专用发票初次核定,由6个工作日办结改为办税服务厅受理,对最高开票限额为万元以下及月购票量为25份以下的纳税人,即时办结。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16:17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