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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老百姓想办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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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到年底,各级政府都开始检索兑现民生承诺,也开始思考并确定第二年要为百姓办的具体实事。日前,沈阳市政府开始面向社会征集2014年为城乡群众办实事的建议,政府办啥实事,让老百姓参与意见,其目的就是,要办老百姓想办的实事。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但实事、好事怎么办,却很有说道。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的党员干部谈到,这些年工作中自己在民生工程上汗没少流、钱没少花,但是基层群众有时不领情、不买账,实践中的效果也未必好,有时还好心办了坏事,心里很难受。通过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他们终于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有人在理论上明白群众最伟大,实践中、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比群众更高明,有意无意地就帮群众做了决定。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但“为民做主”绝不是“替老百姓拿主意”,本质上应该是“让民做主”和“为民做主”的结合。有的领导干部始终没有脱离自己是“父母官”的藩篱,念的是封建主义的官僚经,总喜欢代替群众“拍板”,有时候也许是对的,但未必是群众最需要的,或者是脱离了时代的。有时候,尽管政府部门用心良苦,但不对群众的心思,没把钱花到刀刃上,如此“做主”,实际上就是给群众“做苦”了。

  要办好老百姓想办的实事,就要把决策建立在尊重群众、依靠群众的基础上,决策者在宽阔的视野和科学的思路之上,做出决策。如此一来,决策才更符合实情,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某地规定,老旧生活小区改造要开展问卷调查,超过2/3以上居民有需求,才能列入改造计划。具体什么时候开工、需要改造什么,都须由小区居民说了算。这“一招”解决了以往老旧小区改造中,政府 “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尴尬局面,群众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了,以往那种“半拉子工程”没了,取得了群众真正满意的效果。

  记得一位哲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民心是一种最简单而又是最真挚的财富。 ”说它最简单,只要为群众办好事谋福利就能赢得;说它最真挚,只有善察民情者方能得民心,只有善解民难者方可聚众力。只有始终把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信号”,踏踏实实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才能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爱戴。为群众办实事,办好办实群众需要办的实事,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最简单、最直接、也最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方式。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实现群众利益。

  当然,现实中,任何重大民生决策若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都殊为不易。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转变理念,真正变管理为服务,让不同阶层、群体的群众参与到涉及其切身利益的改革中来,倾听他们的诉求,协调他们的利益,在决策中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16:50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