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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 建设美丽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彭清华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 陈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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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同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顺应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今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部署开展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力争通过两年的集中活动和5至8年的持续努力,使全区广大乡村环境面貌发生明显、全面、稳定的转变,进一步展示广西优美宜居、和谐自信的新形象。

  广泛动员、依靠群众是活动顺利推进的基本遵循。群众是美好环境的创造者和受益者,也是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主体。没有广大群众的自觉参与,活动不可能成功,更不可能持续。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部署开展活动之初就特别强调,要把实施活动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干部作风的实际行动。活动推进过程中,我们一方面注重调配干部资源,发动干部“带头干”,一方面注重激发群众内在动力,引导群众“一起干”。全区各级共派驻工作队2.4万多支,下派干部8万多名,实现了所有建制村的全覆盖,并形成了“领导联系包点、工作队包村、村干部包线、小组长包片、党员包户”的有效工作机制。通过各级干部的宣传发动特别是示范带动,广大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许多地方的群众纷纷响应环境整治活动,家家户户、男女老少、全家出动,在房前屋后清扫垃圾,到田间地头拣拾杂物,全区上下逐步形成了“组织动员、干部引导、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同行动”的良好格局。今年5月份以来,全区直接参与清洁乡村活动的干部群众达1200多万人次,干部作风在“带头干”中经受了锤炼和检验,党群干群关系也在“一起干”中更加融洽、更加和谐。

  长远规划、集中整治是活动取得实效的有效方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要赢得群众支持,既要有长远目标,也要让群众尽快看到变化、见到成效。活动中,我们一方面强调规划先行,制定了活动两年项目建设规划和八年活动规划,明确活动开展的时间表、路线图,规划好每个时间节点的目标要求、措施方法、重点方向。另一方面,针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健康、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突出抓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个专项行动,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大村大镇,沿江、沿河、沿海、沿路及公路服务区、学校等重点区域的环境集中整治,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基本消灭辖区内的裸露垃圾,做到国道、省道、县道和主要乡村公路沿线无成堆成片垃圾,河流、水库、山塘、沟渠内无成堆成片漂浮垃圾。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半年来,全区各地共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20多万次,共清理各类垃圾200多万吨,清洁水源9万多处,新建乡镇村庄垃圾中转站3351个,新建乡镇村庄垃圾池16万多个,全区39条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94.7%,“垃圾围村、垃圾进田、垃圾上路、垃圾入河”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乡村环境卫生和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活动常态长效的重要原则。广西是一个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各地的现实条件、发展水平不一样,各自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一样。在推进清洁乡村活动中,我们既立足区情,着眼长远,提出力所能及的总体要求,又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不同的交通区位条件、不同的基础设施状况、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人口数量和分布,乃至村民居民的接受程度进行分类指导。沿海地区和大石山区做法不一样,不同民族聚集区的做法不一样,甚至不同村屯的具体做法也不尽相同。比如,在建立保洁员队伍方面,有的采取统一聘请方式,有的则采取住户轮值方式。在引导提升群众方面,有的成立清洁乡村理事会,有的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有的则通过开展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在长效保洁方面,有的探索实施“购买公共服务”模式,有的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有的则实行“政府补贴、群众自筹”模式。正是因为尊重差异,不搞“一刀切”,清洁乡村活动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支持,为实现机制化、常态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延伸拓展、优化服务是活动深入推进的持续目标。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不仅仅是要扫扫地、治治污,给乡村“洗洗澡”、“梳梳妆”,而是要着力改变千百年来形成的一些不符合文明卫生要求的生活习惯,着力改变种种“重经营城市、轻乡村建设”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关于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政绩模式,让公共服务的阳光雨露洒向乡村,让农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健康幸福。活动中,我们在整治村容村貌的同时,还特别注重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宜居水平;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打造特色名镇名村;与加快农村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探索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新路子;与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农村广大群众倡导新风、革除陋习,养成良好生产生活习惯,并形成自觉遵守、持久发挥作用的村规民约。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广西科学发展、腾跃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广西人民赖以生存并引为自豪的宝贵财富,保护好广西的生态环境,我们责无旁贷。我们欣喜地看到,通过前一阶段的宣传和整治,“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已深入人心,“脏、乱、差”状况得到初步治理,广西乡村点、线、片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改善。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进一步坚定开展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决心信心,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不断把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活动推向深入,努力让广西天更蓝、树更绿、水更清、地更净。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05:50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