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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报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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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 强化整改落实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报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督导组批准,11月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通报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研究部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呼尔查通报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云、赵忠、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秘书长鲍常青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高度重视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工作,作为整改落实的一个重要步骤,确保通报的范围广、层次多,既有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也有各盟市人大和旗县区、乡镇人大负责同志,既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还有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切实听取各方面对人大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了开门搞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会议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为重点,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中央督导组指导有力,会风高效务实,质量比较高,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还对常委会党组和党组成员查找出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剖析出来的思想根源、研究提出的整改落实措施等情况作了通报。

  会议强调,要把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运用好、转化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坚持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逐项研究查摆出的问题,尽快完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时限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强化推进,力争尽快取得成效。要抓紧完成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尽快落实制度建设分解任务,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要重点听取采纳群众、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意见,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推进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密切联系群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以人大工作新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10:28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