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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风险提醒函敲警钟

绍兴检察机关赋予基层检察室三项刚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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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精神,适应时代发展,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创新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新做法新途径,赋予基层检察室查办和预防村镇干部职务犯罪、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基层执法和司法监督工作三项刚性职能,以加强基层法律监督、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枫桥经验’的精髓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就是执法为民。”绍兴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该院还创新了建设农村廉政教育基地、发职务犯罪风险提示函、创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等做法,尽最大努力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10月21日,诸暨市枫桥检察室新落成的农村廉政教育基地又迎来了一批参观者——赵家镇20多名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在镇党委书记杨学丽的带领下来到基地参观并接受警示教育。

  近年来,国家将大量支农惠农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领域,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据诸暨市检察院统计,2010年来,该院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工作人员33人,其中涉及受贿12人、贪污5人、挪用公款6人、渎职7人、挪用资金3人。个别村干部的违法犯罪引发了村民的不满情绪,已成为当地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为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养,增强他们廉洁从政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村干部犯罪的发生,诸暨市检察院精心选编了近3年来发生在该市的村干部犯罪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制成展板,以示警戒。

  “对基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是绍兴市检察院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其中一项举措。”胡东林说,3年来,绍兴市9个检察室共收集、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9件,初查36件,立案侦查5件9人,移送反贪反渎、纪检、公安部门立案23件,协助办理辖区内职务犯罪案件31件,开展镇村重点工程职务犯罪预防230余次。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诸暨市赵家镇村民赵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精心策划的骗局被枫桥检察室检察官识破了。10月18日,枫桥检察室通过一纸《职务犯罪风险提醒函》,让镇政府撤销了建房审批。

  9月初,赵家镇村民赵某找到检察室诉苦,说邻居家翻建房屋对他家的通风采光产生重大影响。走投无路之下,赵某来到检察室。

  检察官进行了调查,发现赵某和邻居的协议是伪造的。镇政府在审批时也没有核实审批文件的真伪,存在玩忽职守的风险。据此,枫桥检察室给赵家镇政府发送了《职务犯罪风险提醒函》。镇政府调查属实后,撤销了审批,处罚了相关责任人员。

  针对乡镇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村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枫桥检察室以寄发《职务犯罪风险提醒函》的形式给责任单位敲敲警钟,告知其可能涉嫌的职务犯罪的风险节点、风险程度,并要求被提醒方在收到提醒函后的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进行反馈。

  由于越城区皋埠检察室的检察建议,当地派出所近日以涉嫌环境污染罪对许某等5名倾倒工业污水的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今年8月初,皋埠检察室检察官听到村民反映,称近段时间临江路附近的河道中经常有死鱼,马上开展调查,了解到经常有一辆外地牌照槽罐车半夜出没的重要线索。他们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当地派出所加大查处力度。

  前不久的一天凌晨,许某等4人正在向临江路附近的下水道偷排10余吨工业污水时,被巡警当场查获,许某等人连同雇主魏某某一起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

  越城区检察院皋埠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探索建立了监督基层“七站八所”执法活动工作体系,加大对辖区内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他们明确了移案、处分两项建议权,建立了执法信息通报、重大案件咨询、提请监督制、案件协查制等三项互动机制,设定了《检察意见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督促起诉书》四种监督手段,形成了多元化监督格局。

  嵊州市甘霖检察室从管好食品安全入手,建立了执法信息定期通报、疑难案件会审、执法案件抽查、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制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课和执法现场监督,使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经营户法律意识和群众权利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进。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19:16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